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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攻略】新成立的公司在哪里申报残保金?(9月第二十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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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0-8 10:30:4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北京通州税务
标题: 【攻略】新成立的公司在哪里申报残保金?(9月第二十二期)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xMjEyMjI1MA==&mid=2649512105&idx=4&sn=cfc26dc7d259dcce28cca70a218f617a&chksm=83ae594cb4d9d05a817330d92c139ef4c0d4c364fa1b66025083f23a04b05eba6418bd4c65ff#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1-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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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得给北京通州税务加个星标哦
来源| 北京税务


信息报告类问题

1.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已经提交了,但是信息填写有误,怎么修改或者删除?
答:电子税务局中可以办理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作废。如您尚未到经营地办理报验,您可以尝试作废后重新申请。

2.分公司注销提示,电子税务局无法办理提前申报预缴企业所得税业务,请进入申报期后再进行申报。请问如何办理?
答:《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2012年第57号)第五条规定,“(四)当年撤销的二级分支机构,自办理注销税务登记之日所属企业所得税预缴期间起,不就地预缴企业所得税”。
申报类问题

今年新成立的公司在哪里申报残保金?
答:请通过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一户式查询】—【认定管理查询】—【税(费)钟认定查询】模块核实“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有效期起是否为2021年。若是,今年残保金征期(8-9月)无需办理2020年度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


往期回顾

2021年10月1日开始实施的税费政策
小规模纳税人预缴增值税如何适用免税政策?
八婆教妙招!自然人出租房屋税费政策不复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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