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逝者人格权益受侵害,亲属可维权|《善平先生普法笔记》第三十四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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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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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0-3 16:25:5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中山税务
标题: 逝者人格权益受侵害,亲属可维权|《善平先生普法笔记》第三十四集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wMDc1NDQwMA==&mid=2651650743&idx=8&sn=fd62d5a2501b73d4a314eeac147d8d74&chksm=811c4d38b66bc42e8f18beed300aa708857222bee3b6bb0e59d86e17065fdf7d7ef71d0ecfcc#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1-10-01
二维码: -



为了让《民法典》真正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中山市普法大使善平先生巧用智慧普法新模式,抢占普法C位,运用“视觉笔记+视觉动画”新形式,绘制《善平先生普法笔记》,将《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融入身边的小故事、小案例之中,带您一起学习《民法典》知识!
今天
《善平先生普法笔记》
第三十四集:逝者尊严受保护
来啦~~




故事是这样开始的
↓↓↓

  小君是一名普通的教职职工,她有着一位非常出色的教师父亲,父亲一直以来做事光明磊落、作风正派,认真教学十几年,培育出了十几届优秀学子,所以小君一直都以有这么一位教师父亲而感到骄傲和自豪。


  可惜父亲因为工作辛劳,不幸患病去世了,为此全家人都沉浸在悲痛之中,小君作为父亲最疼爱的女儿,更是伤痛欲绝。在办理父亲的丧葬时,偶然间听到邻里议论纷纷,说父亲以前生活作风不好,所以遭了报应,才被老天爷收了去,说得有鼻子有眼。小君感到十分气愤,自己的父亲明明尽心尽力,死前还坚持在教学一线,一辈子都奋斗在三尺讲台,现在怎么就被谣传得这么不堪了。


  后来经过小君多方查证,才知道是原来邻居老林平常都爱八卦,前段时间老林在外面听到一些小君爸爸的谣言,在小君父亲死后便不加核实在小区到处说,说小君爸爸生活作风不好。


  小君很生气,找到老林理论。老林不但没有丝毫的歉意,反而觉得他只是听到外面有人说他也跟着说,而且小君父亲都死了说说也无所谓。小君没办法,找到了自己的律师朋友哭诉,借此发泄心中的不悦。


  律师朋友得知事情经过后,安抚激动的小君,告诉她逝者尊严是受法律保护的。《民法典》第九百九十四条规定,死者的名誉受到侵害时,死者的子女有权依法请求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小君得知后,马上开始和律师朋友收集老林谣传的证据,然后一纸诉状便将老林告上了法院,而最终老林也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代价。


  《民法典》对逝者的进一步保护,就是为了能让逝者安息,让造谣者付出惨痛代价。同时也体现出法律在不断进步,更加全面地维护着我们每一个人的人格利益,哪怕我们已经归为尘土,但《民法典》依然展现出对我们最后的温柔。


▲《善平先生普法笔记》手绘图
第三十四集:逝者尊严受保护

● 走进民法典|《善平先生普法笔记》第一集:离婚冷静期!
● 走进民法典|《善平先生普法笔记》第二集:夫妻共同财产!
● 走进民法典|《善平先生普法笔记》第三集:夫妻共同债务!
● 走进民法典|《善平先生普法笔记》第四集:代位继承!
● 走进民法典|《善平先生普法笔记》第五集:默认一般保证!
● 走进民法典|《善平先生普法笔记》第六集:中介合同禁止跳单!
● 走进民法典|《善平先生普法笔记》第七集:无提示的格式条款可以主张不存在!
● 走进民法典|《善平先生普法笔记》第八集:定作人任意解除权受限制!
● 走进民法典|《善平先生普法笔记》第九集:优先承租权!
● 走进民法典|《善平先生普法笔记》第十集:合同解除权有效期一年!
● 走进民法典|《善平先生普法笔记》第十一集:免除债务需要对方同意!
● 走进民法典|《善平先生普法笔记》第十二集:公证遗嘱不优先!
● 走进民法典|《善平先生普法笔记》第十三集:遗赠扶养使老有所选!
● 走进民法典|《善平先生普法笔记》第十四集:确定自甘风险原则!
● 走进民法典|《善平先生普法笔记》第十五集: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
● 走进民法典|《善平先生普法笔记》第十六集:高空抛物不再任性!
● 走进民法典|《善平先生普法笔记》第十七集:紧急情况可自助
● 走进民法典|《善平先生普法笔记》第十八集:见义勇为不流泪!
● 走进民法典|《善平先生普法笔记》第十九集:业主共有部分收益归业主!
● 走进民法典|《善平先生普法笔记》第二十集:养老无忧居住权!
● 走进民法典|《善平先生普法笔记》第二十一集:住宅建设用地自动续期!
● 走进民法典|《善平先生普法笔记》第二十二集:阻止性骚扰企业有责
● 走进民法典|《善平先生普法笔记》第二十三集:禁止非法处理个人信息!
● 走进民法典|《善平先生普法笔记》第二十四集:离婚后的补偿、帮助和赔偿
● 走进民法典|《善平先生普法笔记》第二十五集:指定监护!
● 走进民法典|《善平先生普法笔记》第二十六集:买卖不破租赁!
● 走进民法典|《善平先生普法笔记》第二十七集:这种八卦也违法!
● 走进民法典|《善平先生普法笔记》第二十八集:养好宠物,和谐共居!
● 走进民法典|《善平先生普法笔记》第二十九集:保证责任也有保障!
● 走进民法典|《善平先生普法笔记》第三十集:租房想买可优先!
● 走进民法典|《善平先生普法笔记》第三十一集:物业请别动水电!
● 走进民法典|《善平先生普法笔记》第三十二集:要继承,先孝顺!
● 走进民法典|《善平先生普法笔记》第三十三集:整治骚扰有妙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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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法润中山
编发:中山市税务局纳税服务中心(税收宣传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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