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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宜宾市税务局
关于暂停医疗保险费征收服务的通告
根据省、市医保局关于全省医保一体化大数据平台上线工作部署,全市税务局大厅、金融机构、政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电子税务局以及其他非接触式缴费渠道暂停医疗保险费(包括职工、灵活就业人员、城乡居民)征收服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暂停服务时间
2021年10月8日9:00至2021年10月27日9:00,全市暂停征收医保费。
二、恢复服务时间
2021年10月27日9:00起,全市恢复各类缴费渠道的医保费征收服务工作。
三、暂停服务影响范围
暂停服务期间,全市各项医保参保登记、征收业务将暂停办理,主要影响参保登记、申报缴费、信息变更、关系转移、就医备案、信息查询和医保结算服务。
四、其他告知事项
暂停服务期间,各定点医药机构正常提供医药服务,参保群众就医不受影响,住院期间产生的医药费用在全省医保一体化大数据平台上线运行后按规定补报。
本次暂停医保费征收服务给您带来的影响和不便,敬请各缴费人、各相关单位和社会各界周知并谅解!
如有其他工作调整将另行通知。
服务咨询电话:12366。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宜宾市税务局
2021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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