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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 | 诉求响应】您的声音我在听 | 12366热点问答第1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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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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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9-29 05:20:2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韶关税务
标题: 【“我为群众办实事” | 诉求响应】您的声音我在听 | 12366热点问答第14期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4OTg1OTIyMA==&mid=2654023269&idx=6&sn=377a7f6701f2bcc2ea08e4569412f5a2&chksm=8bd1fb9ebca672882b87a53628a691a2f710132697b01d10cffd489c9007a63e4af0441db9e8#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1-09-28
二维码: -


韶关市税务局12366纳税服务热线竭诚为您服务,现将近期大家最关心的问题汇总发布如下:

问:房屋转租收入,是否需要缴纳房产税?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国发〔1986〕90号)第二条规定,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
由于转租者不是产权所有人,因此对转租者取得的房产转租收入不征收房产税。房产转租,不需要缴纳房产税。

问:某自然人把住房出租给两个租户,房东与两个租户一起签订了一个三方合同,总租金为2000元,每个租户租金为1000元,此合同由三方各持一份,那么这两个租户缴纳印花税时,应当各自按照1000元为计税依据缴纳,还是以2000元为计税依据缴纳?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1号)第八条规定:“同一凭证,由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签订并各执一份的,应当由各方就所执的一份各自全额贴花。”
因此,两个租户应当各自以1000元为计税依据缴纳印花税。

问:夫妻过户,子女继承房产是否免征契税?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二号)的规定:“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征契税:1.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之间变更土地、房屋权属;2.法定继承人通过继承承受土地、房屋权属。

问:灵活就业人员如何变更社保扣费账户?
答:线上办理可微信搜索“韶关税务”,点击“微办税”,实名认证登陆后再点击“个人业务”,在“办税”的界面点击“网签授权划缴税(费)款协议”,点击“已登记的划缴款(费)协议”,作废已登记协议,再点击“新增协议(社保费)”重新签订协议。

线下办理可以携带缴费人本人身份证,变更的银行卡,到参保地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办理。

问:个体工商户如何为自己及雇工办理参保?
答:用人单位(包括有雇工个体工商户)可持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等有关证件(已办理税务登记的用人单位免予提供),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缴费登记,符合参保条件的,税务机关办理缴费登记赋予单位社保号并进行单位缴费核定。另外,也可使用电子税务局单位缴费登记等功能办理单位缴费登记。办理缴费登记后可按月进行增减员及社保费申报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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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报设计制作:国家税务总局仁化县税务局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韶关市税务局
供稿:韶关市税务局纳税纳服中心
作者:李燕芳
编发:国家税务总局韶关市税务局纳税服务中心(税收宣传中心)
编辑:姜新娣
责编:魏生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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