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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引 ▏“最多跑一次”办税指引轻松学之“扣缴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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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9-28 01:15:3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北京延庆税务
标题: 指引 ▏“最多跑一次”办税指引轻松学之“扣缴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申报”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xMjE4OTA2NQ==&mid=2457477494&idx=4&sn=9f9bf14e6af99ad45a0b436ceea94329&chksm=8c3b2d90bb4ca48627d0140565cf041ae8b9918ffd484d17e0f46a276e84df3bff942b595b5c#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1-09-27
二维码: -


什么是办税事项
“最多跑一次”?
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是指纳税人办理指定范围内事项,在资料完整且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前提下,最多只需要到税务机关跑一次。
目前,北京市税务局有174项业务属于“最多跑一次”清单范围。


扫码查看
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
今天
我们第101期“最多跑一次”办税指引
就为大家介绍
“扣缴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申报”
01
申请条件
办理个人储蓄业务的储蓄机构,在向个人结付储蓄存款利息时,应依法代扣代缴其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款,并在代扣税款的次月15日内,填报《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向税务机关纳税申报。
02
办理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数量
备注
1
《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
2份

有以下情形的,还应提供相应材料
适用情形
材料名称
数量
备注
扣缴义务人在扣缴税款时已向被扣缴义务人开具税票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缴款书(代扣代收专用)》第二联
1份

扣缴义务人汇总缴库开具税票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缴款书(银行经收专用)》第一联
1份


03
办理渠道
(1)办税服务厅(场所)
各区(地区)办税服务厅地址,详见办税地图:
→http://beijing.chinatax.gov.cn/bjsat/mapNew/mapNew.html
(2)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

END
来源:北京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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