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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引】“最多跑一次”办税指引轻松学之“居民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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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9-28 00:50:1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北京昌平税务
标题: 【指引】“最多跑一次”办税指引轻松学之“居民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申报”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4OTE2NzY4OQ==&mid=2651721479&idx=4&sn=84b9ae9a23ec37e0055763afe7fd8b67&chksm=8be5ad21bc92243707293204c792e2eea3dbfc85c5a805b078fa5edb70211bc05b3151461594#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1-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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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

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是指纳税人办理指定范围内事项,在资料完整且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前提下,最多只需要到税务机关跑一次。
///////////////

目前,北京市税务局有174项业务属于“最多跑一次”清单范围。


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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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
我们第72期“最多跑一次”办税指引
就为大家介绍
“居民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申报”
///////////////
01
申请条件
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等综合所得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填报《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及其他相关资料,办理汇算清缴或者随汇算清缴一并办理纳税申报:
1. 从两处以上取得综合所得,且综合所得年收入额减除专项扣除后的余额超过 6 万元;
2. 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中一项或者多项所得, 且综合所得年收入额减除专项扣除的余额超过 6 万元;
3. 纳税年度内预缴税额低于应纳税额;
4. 纳税人申请退税;
5. 纳税人取得综合所得,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的。
02
办理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数量
备注
1
《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
2份

有以下情形的,还应提供相应材料
适用情形
材料名称
数量
备注
选择在汇算清缴申报时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
1份

有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商业健康保险税前扣除情况明细表》
《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税前扣除情况明细表》等相关扣除资料
1份

有对公益慈善事业的捐赠
捐赠扣除凭证
1份

纳税人存在减免个人所得税情形
《个人所得税减免税事项报告表》
1份


03
办理渠道
办税服务厅(场所)
各区(地区)办税服务厅地址,详见办税地图:
→http://beijing.chinatax.gov.cn/bjsat/mapNew/mapNew.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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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北京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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