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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税无忧④ | 企业法人代表、财务负责人、办税员等个人信息发生变化如何处理?快看攻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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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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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9-27 05:55:4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南京税务
标题: 办税无忧④ | 企业法人代表、财务负责人、办税员等个人信息发生变化如何处理?快看攻略↓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jM5NTkxNDU5Nw==&mid=2650649450&idx=1&sn=6cd870eddfb025af74de05aa70d557b5&chksm=bef82560898fac763c8bddb7b42a20c2e4c1bb5ba34ec531d5e8f42e3909dfacfabc64244b1a#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1-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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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击问题 靶向辅导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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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史力行办实事,精细服务解难题。为贯彻落实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精细服务要求,推进“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南京税务坚持问题导向,基于12366、12345热线涉税咨询大数据分析,聚焦纳税人缴费人关注的“热点事项、热点问题”,覆盖办税缴费全环节和企业生命全周期,分专题、场景化、集成式推出《“办税无忧”系列操作指引及热点问题解答》,通过直击问题、靶向辅导,精准打通纳税人缴费人办税缴费过程中的“难点”“堵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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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实际工作中,企业财务负责人、办税员、领票人等涉税个人信息会发生变化。本期为大家介绍这些个人信息发生变化后税务如何处理?快看攻略↓




01
公司法人代表变更,工商已办理,税务如何办理?

答:一照一码户市场监管部门登记信息发生变更的,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报办理变更登记。税务机关接收市场监管部门变更信息,经纳税人确认后更新系统内的对应信息。


02
企业财务负责人、办税员及其联系方式发生变化,税务如何办理变更?

答:登录电子税务局,点击“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变更税务登记事项→登记信息变更”。将“是否修改”选择为“是”,输入变更后信息,获取验证码并输入,点击确认。









03
变更了办税员,怎么添加为领票人?

答:
(1)选择至税务机关办理,需提供经办人身份证明(查验)以及变更信息的有关资料或证明材料复印件。
(2)选择电子税务局线上办理流程:“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发票使用→发票票种、用票量核定及调整→填写领票人信息→保存→提交”。
电子税务局详细操作
第一步:进入电子税务局,点击“我要办税→发票使用→发票票种、用票量核定及调整”。

第二步:进行手机短信验证或扫码验证。



第三步:点击“发票票种、用票量核定及调整”。

第四步:点击“业务前置监控”。


第五步:点击“添加”,输入添加的领票人信息后点击“保存”,保存后核对信息无误后点击“提交”,即可添加领票人。随后等待系统审核通过即可。






04
完成电子税务局信息添加的办税人员,办理微信实名认证时应如何绑定企业?

答:办税人员完成实名信息认证后,可以通过以下三种方式绑定企业:
◆1.进入“江苏税务”微信公众号-“微办税”菜单,点击“线上办税”,打开“江苏税务微信办税”界面。纳税人首次操作,点击当前界面以下任意一个功能菜单“我要预约”、“普票代开”、“发票申请”、“发票签收”、“专票代开”及“专票代开”,弹出“绑定企业”的提示,点击 “确定”-“去绑定我的企业”进行操作。









◆2. 进入“江苏税务”微信公众号-“微办税”菜单,点击“线上办税”,打开“江苏税务微信办税”界面,右下角点击“我的”- “身份切换”绑定企业。






◆3.进入“江苏税务”微信公众号-“微服务”菜单,点击“我的信息”-“切换纳税人”-“去绑定我的企业”进行操作。





注意:企业是根据实名认证时上传的身份证号来进行匹配的,名下包括作为法人、财务人员、办税人员的登记类型为“单位纳税人税务登记”和“个体经营纳税人税务登记”的企业均在此页列出,勾选常用的企业,点击“保存”按钮,保存为常用企业。线上办税时勾选一个企业作为当前纳税人,就可以进行业务办理了。


如果实名认证的身份证号名下无任何企业,或企业登记类型不是“单位纳税人税务登记”和“个体经营纳税人税务登记”的,此页面就将没有任何企业。原认证身份证名下没有企业的,可以重新认证一次,用正常的身份信息顶替原认证信息。企业登记类型不符的,需要到窗口变更企业登记类型。


05
同一人在多家企业担任办税人员,可以绑定多家企业吗?

答:可以。

企业是根据实名认证时上传的身份证号来进行匹配的,名下包括作为法人、财务人员、办税人员的登记类型为“单位纳税人税务登记”和“个体经营纳税人税务登记”、纳税人状态为正常的企业均在此处列出。

如果同一人在多家单位都登记为办税人员,并且该单位登记类型为“单位纳税人税务登记”和“个体经营纳税人税务登记”,会在列表下显示所有企业信息,可以根据需要进行勾选绑定。



06
自然人股东变更,税务如何处理?需要什么资料?

答:
(1)纳税人办理股权变更(不需要核税),所需资料:《变更税务登记表》或《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基础信息报告表》(前台可提供)、经办人身份证明以及变更信息的有关资料或证明材料复印件。
(2)纳税人办理股权变更(需要核税),需提供下列资料以备税收确认:
◆一、股权转让协议+股东会决议。(必须
◆二、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受让方是企业的提供税务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必须
◆三、被投资企业前三年年度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如成立时间不足三年,从成立当年开始提供),股权转让协议签订日上月月末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必须
◆四、转让方原股权投资证明材料:
1.无实收资本的需要提供转让前公司章程;(必须
2.有实收资本的需要提供:
(1)取得股权时的原始公司章程;(必须
(2)实收资本明细账;(必须
(3)验资报告或实收资本到账记录或审计报告;(三选一
3.若中途有股权变更的提供历次股权变更章程及税务机关出具的股权变更确认书或告知书。(必须
◆五、按规定需要的资产评估报告:被投资企业拥有土地使用权、房屋、房地产企业未销售房产、知识产权、探索权、采矿权、股权等资产的,需要提供具有法定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净资产或土地房产等资产价值评估报告。(如有需要
◆六、计税依据明显偏低但有正当理由的证明材料。(如有需要
◆七、股东变更情况报告表。
◆八、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转让方或受让方因故无法到场、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九、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
? 注意:上述所有资料必须本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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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南京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
审核:南京市税务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处
编发:南京市税务局纳税服务和宣传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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