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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税法实施后,原来的契税优惠还继续执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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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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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9-27 00:15:2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桂林税务订阅号
标题: 契税法实施后,原来的契税优惠还继续执行吗?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U5NTg3NDA1NQ==&mid=2247499198&idx=2&sn=c24c0d127bc9a81b55f6c33354b27f3b&chksm=fe69e5d6c91e6cc0022832d62f0c036e4f29a17b223d2bb0bd5fae205cb5e23f40bf140b41d8#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1-09-26
二维码: -



契税法实施后,原来的契税优惠还继续执行吗


9月1日契税法实施后,原来的契税优惠政策是否还继续执行?大家关注的焦点来了!《关于契税法实施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公告》(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2021年第29号)明确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实施后继续执行的契税优惠政策。
《公告》明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 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23号)第一条、第三条中关于契税的政策继续执行。具体优惠如下:

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
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是指已拥有一套住房的家庭,购买的家庭第二套住房。



来源:广西税务
编发:桂林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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