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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内江市医保费今起暂停征收,10月16日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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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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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9-26 17:45:1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四川税务
标题: 注意:内江市医保费今起暂停征收,10月16日恢复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jM5ODMzMjY1Nw==&mid=2650820918&idx=2&sn=cf23012dbdbc895677b52f8b5bb613cd&chksm=bd38a0a88a4f29be6fbb933e895a70470e9f8a39cd3eced12d160360624fd484bcc6dd186ca3#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1-09-22
二维码: -
国家税务总局内江市税务局
关于暂停医保费征收服务的通告
根据省、市医保局关于全省医保一体化大数据平台上线工作部署,全市税务局大厅、金融机构、政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电子税务局以及其他非接触式缴费渠道暂停医保费征收服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暂停服务时间
2021年9月22日0:00点起至2021年10月15日23:00点止,全市暂停征收医保费。
二、恢复服务时间
2021年10月16日0:00点起,全面恢复全市各类缴费渠道的医保费征收服务工作。
三、暂停服务影响范围
暂停服务期间,全市各项医保参保登记、征收业务将暂停办理,主要影响参保登记、申报缴费、信息变更、关系转移、就医备案、信息查询和医保结算服务。
四、其他告知事项
暂停服务期间,所有涉及医保经办业务受到的影响,将采取联网延迟刷卡或手工结算方式予以处理,不影响待遇享受。如须办理入院、出院手续,可在恢复服务后补办医保入院登记手续或出院医保结算。
本次暂停医保费征收服务给您带来的影响和不便,敬请各缴费人、各相关单位和社会各界周知并谅解!
如有其他工作调整将另行通知。
服务咨询电话:12366
国家税务总局内江市税务局
2021年9月18日

四川税务

微信号:sichuanshuiw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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