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
- |
发文单位: |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
文件编号: |
京科发[2014]106号 |
文件名: |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京科发[2014]106号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2013年度国家大学科技园免税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 |
发文日期: |
2014-03-10 |
政策解读: |
- |
备注: |
- |
纵横四海点评: |
- |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2013年度国家大学科技园免税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
京科发[2014]106号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2013年度国家大学科技园免税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
京科发[2014]106号
全文有效
2014年3月10日
各国家大学科技园:
根据科技部高新司、教育部科技司《关于开展2013年度国家大学科技园免税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国科高函[2014]16号)(附件1)的要求,现组织开展2013年度国家大学科技园免税资格审核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14年3月14日(星期五),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报材料
1.国家大学科技园免税资格申请表(附件2);
2.申报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3.申报单位孵化场地的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的复印件;
4.孵化企业信息统计表(附件3);
5.孵化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及与大学科技园签署的租赁协议(同一家孵化企业的营业执照和租赁协议放在一起);
请按照上述顺序进行胶装,书脊标注申报单位名称;申报材料一式二份;国家大学科技园免税资格申请表,需单独打印2份(不装订),并按照表中要求签字盖章,一起报送。申报材料不退还,请自行做好材料备份工作。
国家大学科技园免税资格申请表和孵化企业信息统计表需同时报送电子版。
三、材料报送
受理地址:朝阳区安翔北里11号北京创业大厦A座一层科技服务大厅
受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四9:00-11:00 13:00-16:00
星期五 9:00-11:00 13:00-15:00
受理电话:64874561
咨询电话:64843991
请申请2013年度国家大学科技园免税资格的单位认真准备相关申报材料,据实填报。凡在免税资格申请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国家大学科技园,除根据现行规定进行处罚外,还将取消北京市大学科技园资格,三年内不许重新申报及享受相关政策支持。
特此通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