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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征地方“六税两费”,纳税人的应知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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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9-25 04:16:0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六安税务
标题: 减征地方“六税两费”,纳税人的应知应会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5MTkxMjcxMw==&mid=2649857848&idx=1&sn=521fb04da0361d48ec78063d3c51e0e9&chksm=8870105ebf079948c22836ecd7600409fe6e3c370d897de2b35787a216e5e74b46882afb5a4d#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1-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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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知应会·减税降费·
近年来,国家为了助力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的发展,出台了一系列的减税降费政策,这其中就包括“六税两费”政策。那么,“六税两费”究竟是哪六税哪两费呢?优惠政策的内容主要又有哪些呢?下面为您进行一一梳理。

“六税两费”
六税: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
两费: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优惠政策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 号)
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已依法享受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其他优惠政策的,可叠加享受此项优惠政策。

《安徽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关于我省小规模纳税人减按50%征收地方税及附加的通知》(财税法〔2019〕119号)
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按50%征收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已依法享受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其他优惠政策的,可叠加享受此项优惠政策。
办理方式
纳税人自行申报享受减征优惠,不需额外提交资料。纳税人只要在申报表中勾选是否享受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征政策选项,系统自动计算减征金额,纳税人确认即可。办理渠道在安徽省电子税务局或办税服务厅。
要点问答

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销售额已经调整至按月申报15万(按季申报45万),财税〔2016〕12号中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是否也随之调整至月销售额15万(季销售额45万)?
免征增值税销售额调整至按月15万元(按季45万元)后,对于未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在免征增值税的同时,相应的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也随之免除;对于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当月代开发票的销售额小于等于10万(季度30万)的,代开发票时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某小规模纳税人于2020年3月申报所属期2020年印花税资金账簿时,能否同时享受财税〔2018〕50号以及财税〔2019〕13 号优惠?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对营业账簿减免印花税的通知》(财税〔2018〕50号)“对按万分之五税率贴花的资金账簿减半征收印花税”的优惠。根据财税〔2019〕13号以及财税法〔2019〕119号“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按50%征收印花税。”假设该纳税人本属期应交印花税仅此一项,原减征比例为50%,由于我省进一步对小规模纳税人缴纳印花税税额采取减征50%的措施,则实际最高减免幅度达75%。


纳税人类别变化的时候,减征政策的适用时间怎么确定呢?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地方税种和相关附加减征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2019年第5号),缴纳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按规定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的,自愿成为小规模纳税人的当月起适用减征优惠。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规定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自一般纳税人生效之日起不再适用减征优惠。增值税年应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应当登记为一般纳税人而未登记,经税务机关通知,逾期仍不办理登记的,自逾期次月起不再适用减征优惠。

以上这些,你学会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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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编辑:葛颖 张晓宇
本期核稿:黄泽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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