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608
  • Tax100会员 33465
查看: 376|回复: 0

申报契税时应提交哪些资料?

2万

主题

2万

帖子

2万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22993
2021-9-22 13:10:2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双鸭山税务
标题: 申报契税时应提交哪些资料?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I3MDQ2OTQwNg==&mid=2247500951&idx=6&sn=0dae7ac24311398936f9c1d6292bd098&chksm=ead214e6dda59df0bbe132b83899e99c38a3d3a7f24506f4690d5beeaed92ba85155adc4d456#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1-09-22
二维码: -



问:申报契税时应提交哪些资料?
答: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税费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9号)的规定:“一、自2021年6月1日起,纳税人申报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车船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契税、环境保护税、烟叶税中一个或多个税种时,使用《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表》(附件1)。纳税人新增税源或税源变化时,需先填报《财产和行为税税源明细表》(附件2)。《废止文件及条款清单》(附件3)所列文件、条款同时废止。”

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契税纳税服务与征收管理若干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5号)的规定:“五、契税纳税人依法纳税申报时,应填报《财产和行为税税源明细表》(《契税税源明细表》部分,附件1),并根据具体情形提交下列资料:
(一)纳税人身份证件;
(二)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或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的凭证;
(三)交付经济利益方式转移土地、房屋权属的,提交土地、房屋权属转移相关价款支付凭证,其中,土地使用权出让为财政票据,土地使用权出售、互换和房屋买卖、互换为增值税发票;
(四)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或者监察机关出具的监察文书等因素发生土地、房屋权属转移的,提交生效法律文书或监察文书等。
符合减免税条件的,应按规定附送有关资料或将资料留存备查。
……

十二、本公告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全文废止和部分条款废止的契税文件目录》(附件3)所列文件或条款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END
来源:12366纳税服务平台

长按二维码关注【双鸭山税务】

205_1632287427593.jpg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