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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忆过往,三十而立;初心如一,三十赓续。
2021 年4 月, 是第30 个全国税收宣传月(以下简称“税收宣传月”)。从多数人“不知税为何物”到老幼妇孺脱口而出“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造福于民”,从“税不关己”到“依法诚信纳税”深深扎根于广大纳税人心中,诞生于1992 年的税收宣传月已陪伴纳税人走过30 个“税”意浓浓的春天。30 年来,税收宣传月追随着共和国发展的脚步不断深化,沿着税收现代化发展的轨迹茁壮成长。税收征纳关系愈发和谐,公民的税法遵从度与社会满意度显著提高,税收营商环境不断优化……
建立长效机制
开启税宣征程
如何把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造福于民的思想和依法征税、依法纳税的意识深入每个公民心中?这是税收宣传月应运而生、发展壮大的逻辑起点和力量源泉。
20 世纪80 年代,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发展,税收的地位和作用日益重要和明显。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到1984 年新的工商税制改革,我国基本实现了从单一税制向以流转税和所得税为主体的多税种、多层次、多环节的复合税制的转变。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1991 年,我国先后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政策法规,1992 年又发布了《关于办理偷税、抗税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这些重大政策法规的密集出台,一方面标志着税制改革的步伐加快推进,另一方面也表明税收政策的贯彻执行需要法律保驾护航。
法立而不行,与无法等。税收事业要发展,除了需要税务执法人员遵纪守法,秉公执法,更离不开全社会税收意识的普及和提高。早在1992 年之前,税务部门便意识到税收宣传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必须把税收宣传作为一项战略任务抓紧抓好,务必达到两个目标:一是健全社会主义法制,推进依法治税;二是增强全国人民依法纳税意识,实现国家依法征税的强制性与人民群众依法纳税的自觉性有机结合。”时任国家税务局局长金鑫认为,要使全体公民真正懂得、理解和支持税收工作,自觉履行依法纳税义务,必须通过强有力的税收宣传。
其时,在国家税务局的精心谋划和悉心组织下,一系列全国性质的税收宣传活动陆续出炉,比如国家税务局与全国总工会等部门开展了为期1 年的全国税收宣传教育活动;与《中国少年报》联合举办了“我是税法小小宣传员”征文活动;与中华工商时报、中国税务报、中国税务杂志社联合组织了“税收长江万里行”专题系列采访报道活动等。
几经推敲、酝酿,最终,经由国家税务局专门发文决定,从1992 年起,每年4 月为税收宣传月。这是自改革开放以来,税务部门为普及税法知识、宣传税收政策,扭转长期被人们误解的税收观念和意识,匡正税收应有的地位和价值所提出的一项极具远见和创造力的机制性举措。由此,拉开了税收宣传的序幕……
激发创新活力
优化宣传形式
执春之手,赴春之约。在每年春暖花开、草长莺飞的4 月,畅谈税事,共话税收,是征纳双方的约定。
早年间,税收宣传形式比较单一,基本是“一条横幅,几张桌子,身披绶带,发放税收宣传单”。随着社会的发展,税收宣传的方式也与时俱进、悄然变化。
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税收宣传形式打破时间空间上的束缚,更加丰富多元,内容从硬性说教转向柔性的感染和浸润:智能化办税服务厅的铺开让税收宣传与办税缴费水乳交融;开通微博微信官方账号、拍摄抖音快手短视频、自制微电影,税收宣传在纳税人的舒适区“翩翩起舞”;税收普法宣传教育开设“体验式”税收研究性学习,让青少年聪慧的大脑在社会实践的熔炉中嵌入税收的芯片……税收宣传月逐渐由“一招一式,中规中矩”的模式化发展成长为“十八般武艺,样样精通”的多元组合。
“税收宣传不仅要做好‘宣传员’, 更要当好‘ 服务员’。” 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税务总局带领各级税务机关持续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不断提升税收宣传月的知名度和含金量。“十三五”期间,伴随着营改增全面推开、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落地、更大规模减税降费等重大税收改革任务的推进,便民办税的“春风”常拂常新、渐行渐深,7 年来(2014 年至2020 年),共推出39 大类147 项创新服务举措。2021 年的“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将陆续推出10 大类30 项100 条具体措施。连年的“便民办税春风行动”,踏着节拍而来,让四季温暖如春。
“2020 年的税收宣传月,我把第一次直播经历奉献给了税收事业。”杭州市税务干部孙国伟自豪地说,从集中培训宣传到“云课堂”在线辅导,从广场里坐诊式咨询到个性辅导,从电话宣传到涉税信息的定向群发……孙国伟见证了税收宣传的路越走越宽。
2020 年4 月, 是第29 个税收宣传月。云税宣,成为这一年税收宣传月的最大特色和亮点。 “2020 年大概是税收宣传的线上元年。”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税务局办公室干部丁赫认为。尽管利用互联网宣传税收早已有之,但像2020 年这样运用之多、覆盖之广、频度之高,前所未有。
从税务总局推出“税务讲堂·你来问我来答“”热点政策解读“系列课程,到各地利用多种网络形式开直播、讲税课,税务人变身“主播”;从微视频、公益广告,到动漫、沙画等,形式创新让税收宣传更亲切、更易懂、更有趣。
2021 年4 月,第30 个税收宣传月如期而至。在第30 个税收宣传月中,税务人为税收宣传做好哪些准备;纳税人缴费人又会有哪些难忘的体验,留下哪些深刻的记忆?我们拭目以待。
创新不停步, 税宣天地宽。经过30 年探索实践,税收宣传月逐渐形成了“上连天线,下接地气”多元发展的宣传方式。各地税务机关纷纷结合本地民情、税情,因地制宜,量体裁衣,有针对性地开展丰富多彩的税收宣传活动。
融入历史定位
服务国家大局
紧扣时代脉搏、顺应时代发展、回应社会关切、聚焦税收热点,是税收宣传月主题的特色。一路走来,一个个鲜明的税收宣传主题,折射出的不仅是税务部门上下求索的奋进史,更是一部浓缩的人民奔小康、国家益富强的改革发展史。在此,我们撷取往昔岁月中若干鲜明的主题,折射那些年税收宣传成长发展的思路、脉络,也与大家共同回忆税收曾走过的辉煌道路。
1993 年主题:“税收与改革”
1992 年至1994 年既是中国经济走向“大转折”的重大时刻,也是中国税制改革的关键节点。
1992 年,党的十四大提出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战略目标,其中包括税制改革任务。为凝聚税制改革共识,1993 年和1994 年税收宣传月主题为“税收与改革”。其间,全国税务干部集中对数以百万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财务人员进行了新税制培训;通过举行专题讲座、开办宣传专栏、播放专题片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宣传税制改革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进行详尽解释,促进了社会各界对新税制知识的了解。
1997 年主题:“税收与文明”
1996 年7 月26 日, 由国家税务总局统筹、编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中央卷)正式出版。这对于普及税法知识、增强全民纳税意识、推动税收法制建设产生了积极作用。依法治税是确保国家财政收入、发挥税收杠杆作用的前提,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根本要求,是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适应新税制的要求,体现依法治税的精神,1997 年税收宣传月主题为“税收与文明”。
随着税收宣传月的深入开展,治税观念与纳税观念悄然发生着变化,依法治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纳税服务逐渐成为治税的主导思想。
2003 年至2007 年主题:“依法诚信纳税 共建小康社会”
进入千禧年,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迈入高速发展阶段。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离不开道德的涵养与诚信的支撑。
2002 年党的十六大提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于是,税收宣传月与时俱进地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融入税收宣传重点,连续五年(2003 年至2007 年)开展以“依法诚信纳税 共建小康社会”为主题的税收宣传月活动,加强税收法律法规和税收政策的宣传教育,普及税收知识,为不断增强广大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的自觉性、推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鼓与呼。
2008 年至2014 年主题:“税收·发展·民生”
民心是最大的政治。
税收促进发展,发展改善民生。从2008 年至2014 年, 税务部门以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改善民生为己任,积极推进税制改革,充分发挥了税收的职能作用。2008 年,新企业所得税法的实施构建了内、外资企业公平发展的平台;2009 年, 以增值税全面转型为“ 领头羊” 的结构性减税,为企业和居民减轻负担约5000 亿元;为应对全球金融危机,国家先后7 次上调出口退税率,帮助中小企业渡过经济寒冬;此外,个人所得税法的实施、车船税改革等一系列税收改革,紧紧围绕中央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总体要求,调结构、促发展、保民生,充分发挥了税收维护社会公平、调节收入分配、调控经济发展、扶持社会弱势群体等职能作用。
围绕税收中心工作,“税收·发展·民生“成为这一时期税收宣传月的主题。税务部门在深入宣传税收筹集国家财政收入、调控经济和调节分配、改善民生等重要职能作用的同时,积极呼应国家改革发展、改善民生的主旋律,在全社会树立起税收公平、公正、诚信、和谐的时代形象。
2016 年主题:“聚焦营改增试点 助力供给侧改革”
2016 年5 月1 日起,在浓浓春意中迎来了营改增的全面推开。在这个生机盎然的季节,一个“两扩、两促进、两兼顾”的消费型增值税体系,一个为创新驱动注入勃勃生机的增值税体系,一个迈向现代财税制度关键一步的增值税变革,正在开花结果!
2016 年的税收宣传月主题为“聚焦营改增试点 助力供给侧改革”,为营改增做好政策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稳定市场预期,帮助企业完善财务管理,引导纳税人吃透吃准用好政策。
2019 年主题:“落实减税降费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2019 年,更大规模的减税降费迎来更大力度的推进。新个人所得税法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降费政策出台、深化增值税改革、降低社会保险费率……2019 年全年新增减税降费2.36 万亿元。
2019 年税收宣传月主题为“落实减税降费 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以全覆盖式宣传辅导,帮助纳税人准确理解和充分享受减免税优惠。
据税务总局发布最新数据显示:“十三五”时期,五年新增减税降费合计超过7.6 万亿元。
2020 年主题:“减税费优服务助复产促发展”
2020 年是极不平凡的一年。这一年,我们党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进行了一场惊心动魄的抗“疫”大战,经受了一场艰苦卓绝的历史大考,付出巨大努力,取得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斗争的重大胜利成果。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税务总局党委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在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工作中,聚焦优惠政策落实要给力、“非接触式”办税要添力、数据服务大局要加力、疫情防控工作要尽力的“四力”要求,落实7 批28 项税费优惠政策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为助力企业复工复产、服务“六稳”“六保”大局作出税务人的积极贡献。
为进一步确保相关税费优惠政策落细落实,税务总局以“减税费优服务 助复产促发展”为主题,从2020 年4 月1 日起启动为期50 天的第29 个税收宣传月,从落实税费优惠政策、优化办税缴费服务、助力企业复工复产、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再加劲再发力,把“带温度”的税费优惠政策送到每一位纳税人缴费人的手中。
2021 年主题:“税收惠民办实事 深化改革开新局”
2021 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 周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也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开启之年。
2021 年税收宣传月主题为“税收惠民办实事 深化改革开新局”。一方面将税收宣传月活动作为全国税务系统庆祝建党100 周年、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抓好“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重要举措,通过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着力解决纳税人缴费人的堵点、难点、痛点问题,办好惠民实事;另一方面紧扣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以税收宣传月为契机深入推进精确执法、精细服务、精准监管、精诚共治,提高税法遵从度和社会满意度,为实现“十四五”良好开局、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作出税务新贡献。
知其所来、识其所在,才能明其将往。站在“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点,按下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开启键,“三十而立”的税收宣传月必将以更加昂扬的姿态、更加积极的作为迎接新使命,迈向新征程,奋进新时代!
来源:《中国税务》2021年第4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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