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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个人股权转让“四零”业务办理流程的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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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消息
2021-9-14 18:4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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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北京朝阳税务
标题:
关于个人股权转让“四零”业务办理流程的温馨提示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5ODE2OTI5Nw==&mid=2654376154&idx=1&sn=f78be3d4cb059fcff920ee921ddd20f6&chksm=8b578864bc2001727220fcd40fd480f6d5b4bd531c17cdf1ea09ac194d620b4b0ed91f4d02b1#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1-09-14
二维码:
-
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2014年第67号),
个人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以股权转让方为纳税人,以受让方为扣缴义务人
。个人转让股权过程中,被投资企业、扣缴义务人和纳税人应按照规定期限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股权转让事宜,办理扣缴(纳税)申报。
01
被投资企业、扣缴义务人办理报告事项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14年67号公告第六条:扣缴义务人应于股权转让相关协议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将股权转让的有关情况报告主管税务机关。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14年67号公告第二十二条:被投资企业应当在董事会或股东会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与股权变动事项相关的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会议纪要等资料。
被投资企业发生个人股东变动或者个人股东所持股权变动的,应当在次月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含有股东变动信息的《个人所得税基础信息表(A表)》及股东变更情况说明。
扣缴义务人、被投资企业应当通过北京市电子税务局履行报告义务。
(一)新股东(扣缴义务人)-事先报告
根据新股东(扣缴义务人)为“个人”、“北京登记注册企业”或“外阜登记注册企业”的不同类型,我们分别提供了网上报告和上门报告两种方式。
1.新股东(扣缴义务人)为个人
新股东(扣缴义务人)是个人的,可通过手机移动端、PC客户端进行网上报告,或到主管税务机关上门报告。
(1)手机移动端网上报告
若受让方为自然人,在手机上下载北京市掌上税务局,或者在微信中关注“北京税务服务号”,进入后点击下方“移动办税”。在移动办税中,以受让方身份登录,在“综合信息”中选择“个人股东情况报告表”--“个人股东情况报告表录入”进行操作,填写完成后点击“提交保存”。
(2)PC客户端网上报告
下载安装“北京市网上税务局(自然人版)”,经过注册登记并实名认证后,选择“个人股东变动情况报告表(扣缴义务人)录入信息,录入完毕后点击“保存提交”。
2.新股东(扣缴义务人)为北京企业
新股东(扣缴义务人)是在北京登记注册的企业的
,请直接通过北京市电子税务局功能进行网上报告操作(无需报送纸质资料)。
登录北京市电子税务局,点击进入“我要办税”,点击进入“其他服务事项”,选择进入“个人股东变动情况报告表(扣缴义务人)”功能进行网上报告操作。
3.新股东(扣缴义务人)为外埠企业
新股东(扣缴义务人)是在外埠登记注册的企业的,应采取到主管税务机关上门报送纸质《个人股东变动情况报告表(扣缴义务人)》(一式两份,并在“扣缴义务人盖章”一栏里加盖受让方企业公章)的方式。
(二)企业(被投资企业)-事先报告
被投资企业在董事会或股东会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用一证通登录电子税务局,点击进入“我要办税”点击进入“其他服务事项”,选择进入“被投资企业董事会/股东会报告”功能进行网上报告操作。
(三)企业(被投资企业)-事后报告
被投资企业在个人股东变动或者个人股东所持股权变动的次月15日内,直接通过使用一证通登陆北京市电子税务局,点击进入“我要办税”点击进入“其他服务事项”,选择进入“个人股东/股权变动报告”功能进行网上报告操作,注意需要上传电子资料。
02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办理扣缴(纳税)申报
具有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7号文件第二十条规定的情形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应当依法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个人股权转让“四零”业务采用“网上审理+现场申报”的办理方式,请您关注“北京朝阳税务”提交网上申请资料,审理通过后,您可携带申报资料前往第一税务所或第四税务所办理申报手续。您可扫描二维码查看《个人股权转让“四零”业务网上提交资料清单》及其他相关资料。
股权转让四零业务资料及模板
03
个人股权转让“四零”业务预约审理流程指引
1. 关注“北京朝阳税务”微信公众号,点击“办税点我”-“个人股权转让预约”进入预约界面。阅读“温馨提示”后点击下方“下一步”,输入相应信息,选择办税大厅。
2. 如输入符合四零条件,则跳转到预审流程。如选择在第一税务所提交申报资料,则显示“个人股权转让-一所”。
点击一所后,请阅读办理提醒事项,根据提示确认自己是否符合条件并需要办理个人股权转让业务。长按图中二维码即可下载办理股权转让所需材料清单和填写模板。扫描二维码提前进行股权转让信息填写,截屏保留申报编号 。确认转让方是个人后,进行下一步流程。
进入资料上传区域,查看右边列示图标进行参考,点击“上传资料人工审核”。上传对应的个人股权转让业务资料,其中标红的为必传项。
3. 点击+号后会出现选择相机还是文件进行上传,全部将资料上传后,点击“提交申请”后再确定。显示操作成功后,请等待预审结果。
4. 您可以随时进入“
办事引导系统——我的申请
”菜单,查看最新进度。(点击公众号内的
预约办税进入办事引导系统
)
如显示预审通过,点击编号信息,跳转进行业务预约办理。
提示:
如果申请显示待审核或者审核中,请您耐心等待
如果显示预审未通过,点击编号信息,查看不通过项目,重新上传正确材料。在7日内重新上传改正的资料后,在“办事引导系统——我的申请”菜单查看最新进度。
5. 预审通过后请点击“预约去大厅”按钮,进入取号预约界面(请注意线上预约时限,避免影响办理进度)。点击业务预约,填写联系人、手机号等信息后选择预约日期和预约时间段。然后携带相关资料按预约时间前往大厅扫码取号,关注微信公众号提示信息,到相应窗口办理即可。
来源:北京朝阳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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