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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局答疑】按季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自开普通发票的部分能否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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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9-14 15:22: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大连税务
标题: 【税局答疑】按季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自开普通发票的部分能否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wNTAzNzc5Ng==&mid=2649906131&idx=2&sn=25504ebccdc777c45faaaca408232034&chksm=83243058b453b94eb97edcfac130eb7328f399d8e6dc8a528a9ab1895f9853c1f5818174b051#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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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1-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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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答
按季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本季度自开普通发票销售额不超过45万元,加上代开的专用发票销售额超过45万元,自开普通发票的部分能否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
按季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以包括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在内的应税行为合并计算销售额,判断是否达到45万元免税标准,其中包括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销售额、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销售额以及未开具发票的销售额。因此,提问中所述情况不能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编发:大连市税务局纳税服务和宣传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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