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911
  • Tax100会员 32708
查看: 345|回复: 0

【图说·民法典】刷单的钱想要回来,可以吗?

1万

主题

1万

帖子

1万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19489
2021-9-9 03:40:3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福州税务
标题: 【图说·民法典】刷单的钱想要回来,可以吗?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3NjE2MjgyOQ==&mid=2650420849&idx=5&sn=a653596629fa646dbf0b3b020d3f6336&chksm=876be413b01c6d05d233aa8a2618d4bad92ed468d2c517ea8b575f3fdbfe00b76920dcb8b4b1#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1-09-08
二维码: -
点击上方“蓝字”,轻松关注我们



法条
链接



民法典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电子商务经营者以虚构交易为目的与他人通谋订立网络购物合同,双方系以虚假的网络购物意思掩盖真实的“刷销量、赚报酬”意思,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不论刷手是以未收到货款、报酬为理由,还是以商品未实际发货为理由起诉,主张退还货款、支付报酬,都不会得到人民法院的支持。电子商务经营者通过虚构交易获得不当信誉,不但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需自行承担相应损失,还将面临市场监督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

(来源:法治福州)
传递税讯
分享干货
长按扫码关注我们
843_1631130035643.jpg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