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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契税法实施后,这些契税优惠政策废止和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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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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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9-8 06:40:1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晋城税务
标题: 提醒!契税法实施后,这些契税优惠政策废止和失效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U0NDcxNzU2Ng==&mid=2247511258&idx=2&sn=4cec461a424fdb08fc45c820e6a4a820&chksm=fb75034bcc028a5d8d369e454cc836961874ad569a956a3b7686c2594d2de10bd2ec3a2e100b#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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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1-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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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
契税法实施后
这些契税优惠政策废止和失效

一起来看~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自2021年9月1日开始施行。财政部和税务总局日前联合发布《关于契税法实施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9号),明确契税法实施后,废止和失效的契税优惠政策。具体有哪些?一起往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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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国家税务总局
编辑 | 姬梦楠
统筹 | 毕方佳
审核 | 张钊焕 田 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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