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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缴费人:2021年度企业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差额调整工作本月启动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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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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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9-8 04:30:2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枣庄税务
标题: @枣庄缴费人:2021年度企业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差额调整工作本月启动啦!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3MDA0NTU2NA==&mid=2651726797&idx=1&sn=b5122463a8d412dd898b4ba8278ae218&chksm=853859deb24fd0c8bbada4611809602f53e2fb20124940f42b87fa7f06697f56c4f259f4ce27#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1-09-07
二维码: -


尊敬的缴费人:
按照《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关于做好2021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调整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函(2021)61号)规定,2021年度社会保险费个人月缴费基数的上限为18726元、下限为3746元,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期间,职工月缴费基数低于3746元/月的,需按照3746元/月进行保底调整,调整后应缴费与实际缴费差额部分作补差缴费业务。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补差涉及单位补差与个人补差。工伤保险涉及单位补差,不涉及个人补差。
经国家税务总局枣庄市税务局与枣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协商,现将基数调整补差操作说明如下:
一、单位补差
单位补差金额及数据由社保系统自动产生,由参保单位登陆社保系统主动向税务系统推送后,在税务系统按原渠道缴费,单位补差缴费时间为2021年9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1.线上渠道:山东省电子税务局、单位社保费管理客户端。
2.线下渠道:社保大厅税务征收窗口、各办税服务厅。
二、个人补差
个人补差业务主要包含灵活就业人员、退休及中断缴费人员三类人群,个人补差金额及数据由社保系统自动产生并自动推送(具体需补差人员范围及补差金额计算方法咨询社保部门)。社会保险关系已转移接续到新参保地、已经死亡、出国等账户已结清人员,个人不补差缴费。个人补差缴费时间为2021年9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具体补差缴费渠道及方法如下:
灵活就业人员、离职(中断)或退休人员个人补差可通过微信小程序“山东税务社保费缴纳”、支付宝“市民中心——社保——社保缴费”进行线上缴费;也可携身份证到社保大厅税务征收窗口或各办税服务厅完成补差缴费。
微信小程序、支付宝缴费操作流程如下:
1.功能入口
(1)微信小程序
微信搜索“山东税务社保费缴纳”小程序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

(2)支付宝
选择“市民中心”后,可以直接搜索“社保缴纳”;也可以选择“社保”后,再选择“社保缴费”,最后点击“使用服务”。




2.缴费操作
进入山东税务社保费缴纳模块之后可以点击职工个人,进入待缴费清册模块在增加人员信息后,根据系统提示金额缴费。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枣庄市税务局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科
编发:国家税务总局枣庄市税务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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