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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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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深圳坪山税务
标题: 12366每日咨询热点TOP3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jM5NzQxMTc4Mg==&mid=2651452217&idx=4&sn=a690d214aa2be74ebcaf5eef6a7f3f89&chksm=bd273d908a50b48676255dd264af8bc61da6d0e17a06a49ac17b1f57766c78dea75bebdf5ac4#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1-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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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Q
契税的税率是如何规定的?
A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二号)的规定:“第三条 契税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五。

契税的具体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税率幅度内提出,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

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依照前款规定的程序对不同主体、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住房的权属转移确定差别税率。
……

第十六条 本法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1997年7月7日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同时废止。”

再根据《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广东省契税具体适用税率等事项的决定》(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86号))的规定:“第一条 我省契税适用税率为百分之三。国家有免征或者减征规定的,从其规定。
……

本决定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2
Q
个人购买住房如何缴纳契税?
A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二号)的规定:“第三条 契税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五。

契税的具体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税率幅度内提出,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

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依照前款规定的程序对不同主体、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住房的权属转移确定差别税率。
……

第十六条 本法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1997年7月7日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同时废止。”

二、根据《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 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23号)的规定:“一、关于契税政策
(一)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

(二)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是指已拥有一套住房的家庭,购买的家庭第二套住房。
……

三、关于实施范围
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深圳市暂不实施本通知第一条第二项契税优惠政策及第二条营业税优惠政策,上述城市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仍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39号)执行。

上述城市以外的其他地区适用本通知全部规定。
本通知自2016年2月22日起执行。”
3
Q
将房屋赠与给他人需缴契税吗?
A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二号)的规定:“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契税。

第二条 本法所称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是指下列行为:
……

(二)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赠与、互换;

(三)房屋买卖、赠与、互换。
前款第二项土地使用权转让,不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土地经营权的转移。
……

第十六条 本法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1997年7月7日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同时废止。”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二号)的规定:“第四条 契税的计税依据:
……

(三)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以及其他没有价格的转移土地、房屋权属行为,为税务机关参照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依法核定的价格。

纳税人申报的成交价格、互换价格差额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由税务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核定。
……

第十六条 本法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1997年7月7日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同时废止。”

三、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契税纳税服务与征收管理若干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5号)的规定:“四、税务机关依法核定计税价格,应参照市场价格,采用房地产价格评估等方法合理确定。
……

十二、本公告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全文废止和部分条款废止的契税文件目录》(附件3)所列文件或条款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来源:深圳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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