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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部分联次应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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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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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9-7 14:55:1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延安税务
标题: 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部分联次应如何处理?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UzNTE3NzA3Mg==&mid=2247510944&idx=8&sn=168466f98adae9af9b910028ceec5ba1&chksm=fa8b99bfcdfc10a9b4215b7685d728bf3268f7625099c4221c1c7e25b3e005a35f34533256a8#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1-09-06
二维码: -


  
实际工作中发票丢失可能会经常出现,随着电子发票的出现,丢失发票可能会越来越低,但是目前专用发票还是纸质发票,发票丢失还是会出现,如果发票丢失我们该如何处理?

根据税法规定纳税人同时丢失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可凭加盖销售方发票专用章的相应发票记账联复印件,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退税凭证或记账凭证。

纳税人丢失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抵扣联,可凭相应发票的发票联复印件,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或退税凭证;纳税人丢失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发票联,可凭相应发票的抵扣联复印件,作为记账凭证。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成文日期,发布日期为2020-1-8。

参考文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等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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