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840
  • Tax100会员 33319
查看: 285|回复: 0

2020年度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开始申报缴纳了!

1万

主题

1万

帖子

2万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20126
2021-9-7 11:50:1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天津高新税务
标题: ?2020年度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开始申报缴纳了!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U4MDI0MjgwOQ==&mid=2247586819&idx=4&sn=d703701090bdbb931386241c38858a15&chksm=fd5a0815ca2d8103c2558796e8200949a0cea3ca402c4fce1279612d7ce32270ac53a9fd5b03#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1-09-06
二维码: -

高新税务
关注我们查看更多涉税资讯








2020年度残保金
开始申报缴纳了
一、征收期限

用人单位向办理税务登记或扣缴税款登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申报缴纳2020年度保障金的时限为2021年9月1日至11月30日

二、征收标准上限

残保金征收标准上限按照我市上年社会平均工资2倍执行(即162648元),2020年度天津市职工年平均工资为81324元(津人社局发[2021]15号)。
三、优惠政策

1、企业减免
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在职职工人数在30人(含)以下的企业,暂免征收残保金。
2、分档征收
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残保金实行分档减缴征收。
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达到1%(含)以上,但未达到本市规定就业比例1.5%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50%缴纳残保金;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在1%以下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90%缴纳残保金。
、残疾人安置认定
(一)申报审核期限
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向办理税务登记或扣缴税款登记所在地的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申报2020年度本单位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的时限为2021年9月1日至11月30日。未在规定时限申报的,视为未安排残疾人就业。
(二)注意事项
用人单位依法以劳务派遣方式接受残疾人在本单位就业的,由派遣单位和接受单位通过签订协议的方式协商一致后,将残疾人数计入其中一方的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和在职职工人数,不得重复计算。
五、温馨提示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缴纳残保金的,财政部门将予以警告,并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不缴纳的,除补缴欠缴数额外,还应当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5‰的滞纳金。同时,将其失信行为记入信用记录,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天津)。请务必于征缴期限内完成申报缴纳工作。


END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学习使用


相关内容
【通告】本市用人单位请注意!这项重点工作安排来了!



企业社会保险费划转

★关于企业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征收的公告
★关于《关于企业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征收的公告》的政策解读
★企业社会保险费划转有关问题解答(政策篇)
★企业社会保险费划转有关问题解答(经办篇)
★企业社保费划转到税务部门征收,如何下载社保费单位客户端?
★收藏!天津企业社保费缴费流程及渠道
★企业社会保险费划转——听税务小姐姐答疑解“费”
★学起来!天津市单位社保费管理客户端操作指南
★企业社保费申报流程、申报密码……你想知道的在这里↓



往期推荐 ●●
// 1
【税务护苗行动】纳税人反映热点问题(十五)——货物和劳务税
// 2
个人出租住房,税费看这里!
// 3
企业跨区域经营前是否还需要开具《外出经营税收管理证明》?
// 4
优化营商环境,这30条好消息必看!
// 5
按照最新政策,提供生活服务取得的收入还能免征增值税吗?
// 6
延长阶段性减免企业三项社保费政策有啥新特点?一部短片看明白
// 7
【非接触式云学堂】第153讲:电子税务局公众服务操作指引
// 8
一部动漫带你了解:阶段性减免企业三项社保费最新政策
// 9
税务总局发布10项硬举措!进一步支持和服务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
// 10
企业跨区域经营前是否需要办理报验手续?
// 11
企业跨区域建筑合同延期的,可以办理跨区域涉税事项延期手续吗?
// 12
灵活就业人员能缓缴基本养老保险吗?会不会导致缴费年限中断?


编辑:天津高新税务
来源:南开区税务局
了解税收

三部门明确因新冠肺炎疫情不可抗力出口退运货物的税收规定




2万亿元减税降费实打实支撑经济快速恢复!9张图带你看亮点




公司奖励优秀员工的机票,对应进项税额能否抵扣?




精彩内容别错过



觉得文章不错,请点击“在看”
656_1630986615071.jpg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