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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聊买卖房屋的税收优惠,跟你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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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消息
2021-9-6 23:5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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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南京税务
标题:
聊聊买卖房屋的税收优惠,跟你有关!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jM5NTkxNDU5Nw==&mid=2650641694&idx=1&sn=3396c86e611c8ea30e73be97c485ccbd&chksm=bef80314898f8a02f54fed9a08d8b601d6e02eeaba9f210852a6495c641093e1bb6011083b72#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1-09-06
二维码:
-
买卖房屋的
税收优惠
对于咱们老百姓来说,买卖房子是大事,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自2021年9月1日
起施行,随着契税法的颁布,
很多人担心买房税收负担会不会上升?夫妻间房屋权属如何变更?
今天小编就和大家聊一聊买卖房屋税收政策那些事儿,赶快收藏吧~
一、契税政策
①问:
小李打算今年购置一套新房,契税法2021年9月开始实施,是不是契税税率要涨啦?
解析:
小伙伴们保持冷静,
《契税法》并没有对税率进行调整
。
只是因为《契税法》由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标志着咱们已经上升到法律的高度,因此对税率具体实施的调整,改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提出,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
个人购买住房需要缴纳契税,根据
《关于契税法实施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9号)
,明确了
《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
》
实施后继续执行的契税优惠政策。《公告》明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 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23号)
第一条、第三条中关于契税的政策继续执行
。第一条具体内容是:
●
(一)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
●
(二)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是指已拥有一套住房的家庭,购买的家庭第二套住房。
②问:
小张一家四口(夫妻+两小孩)名下有套房产,这是小张婚前买的住房,想在婚后加上老婆名字,这种情况要交契税吗?
解析:
根据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房屋、土地权属原来归夫妻其中一方所有,变更为夫妻双方共有或者另一方所有的;或者原来是夫妻双方共有,变更为其中一方所有或者双方约定、变更共有份额的,免征契税。
简单点说,就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之间变更土地、房屋权属的,免征契税。
因此小张夫妻婚后房产证上夫妻加名、减名、变更比例,都不需要交契税。
这里需要注意,如果是父母与子女之间的房屋权属比例变更,那就属于房屋产权转移的行为了,需要按变更的比例计征契税。
二、增值税政策
①问:
王老汉打算今年要卖一套2014年购入的120㎡,容积率1.3的南京二手住房,总价230万,他能享受什么增值税优惠政策?
解析: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
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超过2年(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以销售收入减去购买住房价款后的差额按照5%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超过2年(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
王老汉出售的房屋属于购买超过2年的普通住宅,因此这项交易免征增值税。
三、个人所得税政策
①问:
林先生准备出售名下唯一住房,该房2013年购入,应如何缴纳个税?
解析: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建设部关于个人住房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9〕278号),
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林先生符合免税条件,因此不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②问:
小赵夫妻俩决定离婚并且房子归小赵,小赵需要缴纳个税吗?
解析: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执行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9〕121号),
通过离婚方式分割房屋产权,个人因离婚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的,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因此小赵不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
审核:南京市税务局政策法规处
编发:南京市税务局纳税服务和宣传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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