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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期提示:申报表整合后,增值税、消费税及附加税费这样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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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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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9-6 18:20:3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武汉税务
标题: 征期提示:申报表整合后,增值税、消费税及附加税费这样申报!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IxODMyMjI1MA==&mid=2247562491&idx=1&sn=ff262e1fb25b5d23807b9b40d004b4ef&chksm=97eff0dea09879c8098a1efa1af7fa87829bca87d0edbdb91a44206c64aa7979db07d9fafb7c#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1-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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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增值税 消费税与附加税费申报表整合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0号),明确自2021年8月1日起,增值税、消费税分别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申报表整合
目前正值征期
提醒大家注意



申报表整合后
增值税、消费税及附加税费这样申报
↓ ↓



相关问答
  如何进行增值税、消费税及附加税费申报?

新启用的《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预缴表》及其附列资料和《消费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中,附加税费申报表作为附列资料或附表,纳税人在进行增值税、消费税申报的同时完成附加税费申报。
  具体为纳税人填写增值税、消费税相关申报信息后,自动带入附加税费附列资料(附表);纳税人填写完附加税费其他申报信息后,回到增值税、消费税申报主表,形成纳税人本期应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和附加税费数据。上述表内信息预填均由系统自动实现。




1.注意!增值税、消费税分别与附加税费申报表整合后,原附加税费申报表不再使用
2.8月1日起增值税、消费税分别与附加税费申报表整合!具体是指哪些报表?
3.8月1日起,增值税、消费税及附加税费这样申报!
4.增值税、消费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整合后,调整以前所属期税费事项的怎么办?
5.8月1日起申报表整合!小规模纳税人注意这三个变化!
6.申报表整合后,已抵扣专票为异常增值税扣税凭证,如何处理?
—完—
编辑设计:武汉税务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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