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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南宁税务服务号


契税法实施后,原来的契税优惠还继续执行吗?
9月1日契税法实施后,原来的契税优惠政策是否还继续执行?大家关注的焦点来了!《关于契税法实施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公告》(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2021年第29号)明确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实施后继续执行的契税优惠政策。
《公告》明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 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23号)第一条、第三条中关于契税的政策继续执行。具体优惠如下:

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
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是指已拥有一套住房的家庭,购买的家庭第二套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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