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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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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 |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文件编号: |
京人社居发[2015]50号 |
文件名: |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京人社居发[2015]50号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发布2015年北京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标准的通知 |
发文日期: |
2015-02-05 |
政策解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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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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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横四海点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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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发布2015年北京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标准的通知
京人社居发[2015]50号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发布2015年北京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标准的通知
京人社居发[2015]50号
全文有效
2015-2-5
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按照国务院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精神及我市确定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行定额缴费的相关规定,结合全市城乡居民实际收入情况,考虑参保人经济承受能力,2015年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仍维持最低缴费标准为年缴费1000元,最高缴费标准为年缴费7420元。现予以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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