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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提供并证明是否家庭唯一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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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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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9-3 17:35: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郑州税务
标题: 如何提供并证明是否家庭唯一住房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5NTE0MDg2Ng==&mid=2652912845&idx=6&sn=41bac73d51997fae2fdf320cb672c8b5&chksm=8b9771a0bce0f8b6e5baa56f9c9a1677ad1b7513bd312389265b714acb801b4b61079affe7ee#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1-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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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A
如何提供并证明是否家庭唯一住房?
  答:根据《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 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23号)的规定,纳税人申请享受税收优惠的,根据纳税人的申请或授权,由购房所在地的房地产主管部门出具纳税人家庭住房情况书面查询结果,并将查询结果和相关住房信息及时传递给税务机关。暂不具备查询条件而不能提供家庭住房查询结果的,纳税人应向税务机关提交家庭住房实有套数书面诚信保证,诚信保证不实的,属于虚假纳税申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处理,并将不诚信记录纳入个人征信系统。
  按照便民、高效原则,房地产主管部门应按规定及时出具纳税人家庭住房情况书面查询结果,税务机关应对纳税人提出的税收优惠申请限时办结。
编发:郑州税务
来源:河南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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