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人数
1265
Tax100会员
33370
搜索
本版
帖子
用户
注册
登录
帐号
自动登录
找回密码
密码
登录
立即注册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税百:专业税务资讯
国际税收讲解
各种证件
搜索
本版
帖子
用户
x
搜索
Tax100 税百
»
论坛
›
全网热点文章
›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
天津
›
货物劳务税双轮驱动政策(六)加计抵减政策——热点问题 ...
12366甬税有声|实际结算金额与签订合同所载金额不一致的情况下
哪些渠道可以办理2023个税年度汇算?需要提交哪些资料?一篇文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2016-2
《黑神话:悟空》何以“出道”即“神话”:税惠政策助大圣们取得
领证过年!这3项证书正在发放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重点省份分类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全网最全】31个省市!残保金政策汇编及申
全网最全|2022年失业保险稳岗补贴政策汇总
2021年个税汇算容易出现哪些错误?税务总局
【全网最全】历史上最高规模退税减税!2022
查看:
367
|
回复:
0
货物劳务税双轮驱动政策(六)加计抵减政策——热点问题归纳(下)
[复制链接]
天津政策君
天津政策君
当前离线
积分
20126
1万
主题
1万
帖子
2万
积分
税界元老
税界元老, 积分 20126, 距离下一级还需 68762 积分
税界元老, 积分 20126, 距离下一级还需 68762 积分
积分
20126
发消息
2021-9-3 04:55:46
|
显示全部楼层
|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天津税务
标题:
货物劳务税双轮驱动政策(六)加计抵减政策——热点问题归纳(下)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4OTQzMjUzNQ==&mid=2652014571&idx=1&sn=c825a898782ca60ecd914b1146772d46&chksm=8bfd2f53bc8aa645b643ad37ebd8219a8bdfb7c985351922c9537e2893323467d7e0fe3418a4#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1-09-02
二维码:
-
加
计
抵
减
政
策
热点问题归纳(下)
尊敬的纳税人缴费人:
您好! 为进一步推动国家出台的减税降费政策红利更加及时精准的落地落实落到位,我们以纳税人对优惠政策的适用、实用、使用角度为出发点, 自主编写了涵盖
税收政策内容、优惠办理流程、申报表填写、软件操作指引、热点难点问题等方面
内容的“智能+个性+标准”的政策精准推送“大礼包”
,并于本期开始陆续推出具体内容,敬请关注。
同时,此项内容是我们创新建立的货物劳务税
政策和风险
双轮驱动管理机制的一项重要举措,恳请您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建议。
以下是纳税人关注较多的热点问题,供您学习参考:
01
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纳税人在计算销售额占比时,是否应剔除免税销售额?
税局解答
在计算销售占比时,
不需要剔除免税销售额
。
一般纳税人
四项服务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
,按照39号公告规定,可以享受加计抵减政策。
02
2019年4月1日后,纳税人为享受加计抵减政策,在生产、生活性服务业计算四项服务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时,是否应包括稽查查补销售额或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
税局解答
39号公告规定,一般纳税人四项服务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可以享受加计抵减政策。
在计算四项服务销售占比时,销售额中
包括申报销售额、稽查查补销售额、纳税评估销售额。
03
可以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一般纳税人,在计算四项服务销售额占比时,是否应包括简易计税方法的销售额?
税局解答
39号公告第七条第(一)项规定,一般纳税人四项服务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可以适用加计抵减政策。
按照
:
增值税暂行条例和营改增试点实施办法的规定,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包括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销售额和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销售额。
因此,在计算四项服务销售额占比时,
纳税人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销售额应包括在内。
04
假设某公司2019年已适用加计抵减政策,但由于2019年四项服务销售额占比未达标,2020年不再享受加计抵减政策。请问,该公司2019年已计提加计抵减额的进项税额在2020年发生进项税额转出时,需要纳税人在2020年继续核算加计抵减额的变动情况吗?
税局解答
39号公告第七条规定,加计抵减政策执行到期后,纳税人不再计提加计抵减额,结余的加计抵减额停止抵减。
因此
:
在政策到期前,纳税人应核算加计抵减额的变动情况。
该例中,如果纳税人2019年有结余的加计抵减额可以在2020年继续抵减;已计提加计抵减额的进项税额在2020年发生进项税额转出时,应相应调减加计抵减额。
05
《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提到,纳税人可计提但未计提的加计抵减额,可在确定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当期一并计提,请问补提时是逐月调整申报表,还是一次性在当期计提?
税局解答
《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以下简称“39号公告”)
第七条规定,纳税人可计提但未计提的加计抵减额,可在确定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当期一并计提。
为简化核算,纳税人应在确定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
当期一次性将可计提但未计提的加计抵减额一并计提
,不再调整以前的申报表。
更多精彩内容
尽在【天津税务】微信公众号
往期回顾
1. 货物劳务税双轮驱动政策(一)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业纳税人加计抵减政策讲解
2. 货物劳务税双轮驱动政策(二)“加计抵减声明样式”长啥样?如何提交加计抵减声明?
3. 货物劳务税双轮驱动政策(三)符合加计抵减政策的纳税人如何填写申报表?
4. 货物劳务税双轮驱动政策(四)申报表填写完成后,如何进行纳税申报?
5.货物劳务税双轮驱动政策(五)加计抵减政策——热点问题归纳(上)
供稿:天津市税务局货物和劳务税处
制作:天津市税务局纳税服务处
编发:天津税务
精彩内容别错过
天津税务可以微信预约办税啦!快快收藏
开讲啦!天津税务开展“微信学堂”,线上线下学“税”真便捷!
相关帖子
•
2000亿元专项再贷款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金融业“做加法”支持碳减排
•
六个城市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 百余项改革举措利企便民
•
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坚持把创新行政管理和服务方式作为重中之重
•
教育部有关负责人就《普通高等学校举办非学历教育管理规定(试行)》答记者问
•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信用评价与修复有关事项的公告》的政策解读
•
国常会审议通过“十四五”推进国家政务信息化规划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返回列表
浏览过的版块
安徽
上海
上海
法律法规
广西
山西
上海
新疆
人社政策
山东
官方链接
中国人大网
中国政府网
发改委
国家税务总局
北京市税务局
天津市税务局
河北省税务局
山西省税务局
内蒙古税务局
辽宁省税务局
吉林省税务局
黑龙江税务局
上海市税务局
江苏省税务局
浙江省税务局
安徽省税务局
福建省税务局
山东省税务局
江西省税务局
河南省税务局
湖北省税务局
湖南省税务局
广东省税务局
广西税务总局
海南省税务局
重庆市税务局
四川省税务局
贵州省税务局
云南省税务局
西藏税务总局
甘肃省税务局
陕西省税务局
青海省税务局
宁夏税务总局
新疆税务总局
大连市税务局
宁波市税务局
厦门市税务局
青岛市税务局
深圳市税务局
友情链接
51社保
信用卡申请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
Tax100
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