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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解读,你知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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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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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9-3 02:25: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广州税务
标题: 关于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解读,你知多少?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UxMzU0ODQ5Mw==&mid=2247533006&idx=2&sn=4426ee310be90367f9dd95982b1c0bf5&chksm=f951886cce26017a150891512a8fc62acf86e525bae5f3b8ff57ad55d616751a1fc0074f9dae#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1-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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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解读你知多少?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重大决策部署,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和国办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税务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 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1号,以下简称《公告》)。

接下来,就让畅畅带你一起来解读一下,关于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相关知识吧。
提问&解答
第一问
什么是税务证明和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
答:税务证明: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依法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税务事项时,提供的需要由行政机关或者其他机构出具、用以描述客观事实或者表明符合特定条件的材料。

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税务事项时,税务机关以书面形式(含电子文本)将证明义务、证明内容、承诺方式以及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一次性告知申请人,申请人书面承诺已经符合告知的相关要求并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税务机关不再索要有关证明并依据书面承诺办理相关税务事项的工作机制。

第二问
本次实行告知承诺制的税务证明事项有哪些?
答:自2021年7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对6项税务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分别是:

实行告知承诺制的税务证明事项目录

第三问
纳税人对实行告知承诺制的税务证明事项如何适用?
答:对实行告知承诺制的税务证明事项,纳税人可以自主选择是否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

选择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的,税务机关以书面形式(含电子文本)将证明义务、证明内容、承诺方式以及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一次性告知纳税人,纳税人书面承诺已经符合告知的相关要求并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税务机关不再索要该事项需要的证明材料,并依据纳税人书面承诺办理相关税务事项。

纳税人不选择适用告知承诺制的,应当提供该事项需要的证明材料。
第四问
不适用告知承诺制有哪些情形?
答:对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当事人不适用告知承诺制,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当事人履行相关法定义务,经实施检查的税务机关确认,在公布期届满后可以适用告知承诺制;其他纳税人存在曾作出虚假承诺情形的,在纠正违法违规行为或者履行相关法定义务之前不适用告知承诺制。

第五问
纳税人对税务证明事项选择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的,如何进行承诺?
答:纳税人可向税务机关索要纸质或下载电子形式的《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该文书的第一部分“税务机关告知事项”,一次性告知纳税人证明义务及证明内容、承诺方式以及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纳税人在该文书的第二部分“纳税人承诺”中,勾选或简要填写必要的承诺内容,签字盖章确认即可。
第六问
对纳税人办理非居民企业股权转让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手续需提供的“相关部门核准企业股权变更事项证明资料”实行告知承诺制,该“纳税人”包括哪些主体?
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居民企业股权转让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72号)第二条规定,根据不同情形,该“纳税人”为股权转让方或者受让方。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从化区税务局
编发:广州税务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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