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901
  • Tax100会员 33189
查看: 567|回复: 0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开展2015年减免税统计调查工作的通告

3万

主题

3万

帖子

9999

积分

版主

Rank: 7Rank: 7Rank: 7

积分
9999
2020-6-3 15:10:3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
发文单位: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文件编号: -
文件名: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开展2015年减免税统计调查工作的通告
发文日期: 2015-06-26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开展2015年减免税统计调查工作的通告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开展2015年减免税统计调查工作的通告
  全文有效
  2015年6月26日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减免税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10]111号)要求,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定于2015年7月1日至7月25日,在我市开展减免税统计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调查范围
  (一)调查对象界定。截至2014年12月31日已办理税务登记的所有纳税人。企业纳税人无论有无减免税,均须参加调查。个体工商户不需要个人进行申报。
  (二)税种界定。由国税部门负责征收管理的各税种减免税,不包括关税、船舶吨税以及海关代征增值税和消费税减免,也不包括教育费附加等非税收入减免。
  (三)时间界定。企业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期间实际发生的各项减免税,按企业会计年度填报。对2014年已审批,但实际未退税或实际未抵减的则不统计。
  二、调查方式
  (一)具备网上申报条件的纳税人,根据7月征期网上申报的提示填报《企业减免税调查表》;不具备网上申报条件的纳税人,登录北京市国家税务局网站(www.bjsat.gov.cn),在“通知公告”下载《企业减免税调查表》,正确填写后将电子版《企业减免税调查表》交回基层主管税务机关。
  (二)企业上报时间:
  2015年7月1日-7月25日。



相关帖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