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894
  • Tax100会员 28011
查看: 404|回复: 0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公告2021年第3号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关于全市税务稽查机构工作职责的公告

3万

主题

3万

帖子

9999

积分

版主

Rank: 7Rank: 7Rank: 7

积分
9999
2021-9-2 10:00: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
发文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
文件编号: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公告2021年第3号
文件名: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公告2021年第3号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关于全市税务稽查机构工作职责的公告
发文日期: 2021-08-31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关于全市税务稽查机构工作职责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公告2021年第3号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关于全市税务稽查机构工作职责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公告2021年第3号
  全文有效
  2021.8.31
  按照税收征管体制改革工作部署,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成立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第五稽查局,并对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稽查局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稽查局工作职责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稽查局主要职责:组织落实税务稽查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拟订具体实施办法;统筹稽查案源管理,协调、指导、考核本系统税务稽查、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检查工作;负责北京市区域内重大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违法案件的查处以及查办案件的执行;负责高风险事项应对、发票协查等相关工作;受理税收违法案件的举报;组织查办督办税收重大违法案件;承担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承担税收违法“黑名单”公布及联合惩戒工作;组织落实税务部门和公安部门联络机制;参与实施“一案双查”。
  二、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主要职责:承担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列名大企业的税务稽查、税收高风险事项应对和协查等工作;负责东城区、西城区、房山区、燕山地区等区域内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违法案件的查处以及查办案件的执行工作。
  三、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主要职责:承担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列名大企业的税务稽查、税收高风险事项应对和协查等工作;负责朝阳区、顺义区、怀柔区等区域内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违法案件的查处以及查办案件的执行工作。
  四、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主要职责:承担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列名大企业的税务稽查、税收高风险事项应对和协查等工作;负责海淀区、昌平区、延庆区等区域内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违法案件的查处以及查办案件的执行工作。
  五、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第四稽查局主要职责:承担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列名大企业的税务稽查、税收高风险事项应对和协查等工作;负责通州区、平谷区、密云区、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等区域内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违法案件的查处以及查办案件的执行工作。
  六、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第五稽查局主要职责:承担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列名大企业的税务稽查、税收高风险事项应对和协查等工作;负责丰台区、石景山区、大兴区、门头沟区等区域内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违法案件的查处以及查办案件的执行工作。
  七、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第五稽查局承接办理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稽查局指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其他涉税当事人的税务稽查、税收高风险事项应对和协查等工作。
  本公告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稽查局等5个税务稽查机构工作职责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8号)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
  2021年8月31日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关于全市税务稽查机构工作职责的公告》的政策解读
  一、发布背景
  按照税收征管体制改革工作部署,为确保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第五稽查局成立和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稽查局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稽查局工作职责调整后,各项税收工作平稳有序运行,制定本公告。
  二、主要内容
  按照税收征管体制改革工作部署和国家税务总局的批准,对新成立的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第五稽查局和调整后的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稽查局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稽查局工作职责进行了明确。
  三、实施时间
  本公告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稽查局等5个税务稽查机构工作职责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8号)同时废止。



相关帖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liwei03@51shebao.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