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559
  • Tax100会员 27991
查看: 487|回复: 0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受理2016年度重大技术装备、民用飞机领域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

3万

主题

3万

帖子

9999

积分

版主

Rank: 7Rank: 7Rank: 7

积分
9999
2020-6-3 15:04:4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
发文单位: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文件编号: -
文件名: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受理2016年度重大技术装备、民用飞机领域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15-10-20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受理2016年度重大技术装备、民用飞机领域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受理2016年度重大技术装备、民用飞机领域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
  全文有效
  2015年10月20日
  各有关单位:
  按照《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国家能源局关于调整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14]2号)、《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民用飞机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14]24号)通知要求,市经济信息化委就受理2016年度北京地区重大技术装备、民用飞机领域重大技术装备生产企业申请进口关键零部件、原材料税收政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材料
  国内企业申请享受有关装备税收优惠政策的,具体申请程序和要求应按照《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国家能源局关于调整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14]2号)附件1《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规定》执行。申请单位报送申请报告4份(格式见附件3)、申请文件9份及电子版光盘3份(按照财关税[2014]2号文件中《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规定》附件2格式填报,其中四个附表请装订在申请文件最前面,附表模板见附件4)。
  二、申报时间
  申请企业请于2015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提交申请文件,过期不予受理。
  三、受理地点
  北京市经委经济技术市场发展中心(地址:东城区鼓楼东大街48号 邮编:100009)。
  四、联系方式
  市经济信息化委装备产业处:
  毛万方,57587702;乔冰,57587710
  北京市经委经济技术市场发展中心:
  李丹、苏铁军, 64019717
  五、其他事项
  《通知》及本通知附件请登录市经信委网站(http://www.bjeit.gov.cn)"通知公告"下载。
  请符合条件的企业及时报送相关材料。
  特此通知。



相关帖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liwei03@51shebao.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