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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局“1+2”建起增值税
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审批“高速路”
为了贯彻落实好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推进税务领域“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落实市局党委党史学习教育“学思践进四个十”活动,市局货物和劳务税科积极深入企业、基层税务机关开展调研,通过实施“一项功能,两项措施”提高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审批效率,既降低了税务机关执法风险,也为纳税人办理发票业务带来极大便利。
一项系统功能
市局货物和劳务税科联合第三税务分局,在云平台上线【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审批超期提醒】功能,该功能可实时查询监控纳税人申请办理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审批在办业务及办理时长,方便税务人员及时掌握行政审批进度、流转情况。
两项服务措施
一是纳税人申请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十万元及以下,主管税务机关当日未办结的,督促其立即办结。
二是纳税人申请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百万及以上,按日向主管税务机关提醒受理时长,督促其尽快完成实地核查、资料审核等程序,缩短等待时间。
目前,该功能已正式上线应用,由市、县两级货劳部门分别监控、共同推进。下一步,市局将持续收集纳税人发票领用有关问题,着力解困难、优服务,推进“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货劳科供稿 纳服中心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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