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978
  • Tax100会员 33428
查看: 260|回复: 0

小规模纳税人看过来!阶段性减免增值税政策要点请收好

1万

主题

1万

帖子

1万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19415
2021-8-26 05:51:5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乌鲁木齐税务
标题: 小规模纳税人看过来!阶段性减免增值税政策要点请收好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I1NTIxMDE3Ng==&mid=2247534390&idx=1&sn=afa4f9a823d23fb9326e2a982f5aa189&chksm=ea3b6099dd4ce98f69a025c5b491496f06c8436f53df03c2ee85e4eb1805c52b89cb04fe1e5b#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1-08-25
二维码: -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发展,出台了一系列税费支持政策,持续加大减税降费力度,助力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降低经营成本、缓解融资难题。
为了便利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及时了解适用税费优惠政策,税务总局对针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税费优惠政策进行了梳理,今天带你了解:阶段性减免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
享受主体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优惠内容
自2020年3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除湖北省外的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按以下公式计算销售额: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1%);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自2020年3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对湖北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自2021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湖北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享受条件
享受政策的主体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享受条件
1.《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13号)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等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2020年第5号)
3.《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2020年第24号)
4.《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应对疫情部分税费优惠政策的公告》(2021年第7号)第一条

往期回顾
敲黑板!小规模纳税人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注意适用条件
摘自《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税费优惠政策指引汇编


? 增值税、消费税分别与附加税费申报表整合后,原附加税费申报表还能使用吗?
? 秋天的第一份“税惠礼包”!您收到了吗?
? 敲黑板!小规模纳税人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注意适用条件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471_1629928314359.jpg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