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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消息
2021-8-25 14:1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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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忻州税务
标题:
【提醒】务必严防严控!忻州市疫情防控办最新通告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IyNzM5MjU2Mw==&mid=2247516588&idx=5&sn=cc664c030c88d0ea62a808786b885754&chksm=e8632cf0df14a5e6f4c57570ff8939239330d41691548f29d109a7e729e993c0ba13a3b548c7#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1-08-20
二维码:
-
忻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办公室
通告
为加快推进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切实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尽快构建我市全民免疫屏障,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和要求,我市将在全市重点场所和公共场所实施健康码和新冠病毒疫苗接种记录“二码”联查,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做好重点场所“二码”联查。
自即日起,全市各级各类交通场站、宾馆酒店、商场超市、农(集)贸市场、医疗机构、停车场地、公共交通、影剧院、室内密闭娱乐场所、旅游景点(景区)、居民小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重点场所以及人流量大的公共场所实行健康码和新冠病毒疫苗接种记录“二码”联查。各类场所要在入口醒目的位置张贴“二码”联查公告,并安排专人负责“二码”联查工作,对进入的人员进行健康码和新冠病毒疫苗接种记录(标识)查验,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的人员要登记姓名、联系电话、居住地址等信息后方可进入。
二、积极组织动员。
各类场所要将每日收集到的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人员名单报送属地社区(村),社区(村)汇总后上报所在街道办事处(乡镇),由街道办事处(乡镇)组织基层干部、网格员对未接种疫苗原因进行了解,并做好宣传动员和组织接种的工作。
三、履行主体责任。
各类工贸企业、公共服务行业单位业主或经营管理者承担从业人员应接尽接的主体责任,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将未做到应接尽接的单位纳入疫情防控重点监管。
四、落实健康管理措施。
请广大市民出入全市公共场所时,积极配合相关管理单位,执行“二码”联查要求。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举办的会议、培训等,无接种禁忌症而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人员原则上不得参加。
五、加强监督检查。
对因未接种新冠疫苗(有禁忌症除外)而引发新冠肺炎疫情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责。
忻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8月18日
来源:忻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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