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纳税人已经做过加计抵减声明的备案,在填写《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四)(税额抵减情况表)》时提示:“请先提交加计抵减声明。”该如何处理?
答:纳税人已做过加计抵减声明,可以先在【我的信息】-【纳税人信息】-【资格信息】中查看加计抵减政策声明是否在有效期内。
如正常,纳税人可返回【按期应申报】页面,打开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点击右上角【重置】按钮,获取最新报表再次填写申报。
如已过期,纳税人可在【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资格信息报告】重新备案加计抵减政策声明后。返回【按期应申报】页面,打开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点击右上角【重置】按钮,获取最新报表再次填写申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