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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意见》在行动】首违不罚暖人心 税务执法有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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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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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8-25 12:00:3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汉中税务
标题: 【落实《意见》在行动】首违不罚暖人心 税务执法有温度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I5MzI4NzQwNA==&mid=2247494608&idx=2&sn=cbe62aed4177f0eb7db685226117cadf&chksm=ec76cf53db014645597ea03494d2ff497a95d1c9f741e8250ec4c2fb24b0a2a0e5c3af544200#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1-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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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刚接到税务局的限期改正通知书心里很不是滋味,以为要罚款,打开一看,通知书上只是说我违法了,需要立即改正,以后一定要多注意。一旦罚款我们企业信用等级就会降低,以后向银行贷款就难了。”汉台区一家电气经营企业的财务负责人张晓霞深有感触地说道,“我要给税务局点赞,税务执法越来越人性化了!首次小小违法不仅不罚,税务人员还详细讲解相关法律法规,既受到了教育,还学到了知识。”据了解,该企业刚开业时,生意冷清,每个月收入仅有几万块钱,企业财务听说收入达到十五万元才需要纳税,却不知道未达到纳税标准也需要按期申报,因此违反了税法规定。
今年4月1日,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事项清单》,该清单包括资料报送、纳税申报和票证管理等10项轻微税收违法行为,只要是首次发生了清单中列明的事项,危害后果轻微,并且在税务机关发现前主动改正或者在税务机关责令改正的期限内改正的就可以免于行政处罚。自文件实施以来,汉中市税务部门积极践行柔性执法理念,严格落实“首违不罚”制度,截止8月份,全市已对200余户纳税人纳税申报等轻微违法行为适用“首违不罚”。
汉中市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金振国表示,下一步,汉中税务部门将持续深化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深入推进税务领域“放管服”改革。按照“首违不罚”宽严相济、罚教结合、包容审慎的现代监管理念,进一步强化内外培训辅导,理清执法边界,继续探索柔性执法,持续创新行政执法方式,有效运用说服教育、提示提醒等非强制性执法方式,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更好地为经济建设服务。(作者:张希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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