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616
  • Tax100会员 33767
查看: 328|回复: 0

纳税人是否有权拒绝检查?

3万

主题

3万

帖子

3万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34450
2021-8-25 11:30:3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渭南税务
标题: 纳税人是否有权拒绝检查?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IwNjA1NzY2OA==&mid=2651937025&idx=5&sn=8e45795be90861e34534cac08e50934f&chksm=8cc280aabbb509bc97e3de6a60b65404833ade322f728e0ab34b266ba4ab90decb1bbb9677e1#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1-08-23
二维码: -
点击蓝字 关注我们

问:
纳税人是否有权拒绝检查?
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9号)规定:“第五十六条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接受税务机关依法进行的税务检查,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不得拒绝、隐瞒。
第五十七条 税务机关依法进行税务检查时,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和其他当事人与纳税或者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有关的情况,有关单位和个人有义务向税务机关如实提供有关资料及证明材料。
……
第五十九条 税务机关派出的人员进行税务检查时,应当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并有责任为被检查人保守秘密;未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的,被检查人有权拒绝检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362号)第八十九条规定:“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应当依照税收征管法及本细则的规定行使税务检查职权。
税务人员进行税务检查时,应当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无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及其他当事人有权拒绝检查。税务机关对集贸市场及集中经营业户进行检查时,可以使用统一的税务检查通知书。”
根据《税务稽查案件办理程序规定》(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2号)第十五条规定:“检查前,稽查局应当告知被查对象检查时间、需要准备的资料等,但预先通知有碍检查的除外。
检查应当由两名以上具有执法资格的检查人员共同实施,并向被查对象出示税务检查证件、出示或者送达税务检查通知书,告知其权利和义务。”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编辑:市局纳税服务中心(税收宣传中心)

114_1629862233877.jpg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