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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引】“最多跑一次”事项之财务会计报告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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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8-24 23:46: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沈阳税务
标题: 【指引】“最多跑一次”事项之财务会计报告报送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5NzUzMDIyNw==&mid=2663708872&idx=4&sn=431f26cfb57c36d4a401cb4b6e2eeb32&chksm=8baf20d4bcd8a9c23bef207357ff172a5a6b80e8afe7346cc43439107555c4d7bea6e0c5322d#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1-08-19
二维码: -


尊敬的纳税人、缴费人:
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是指纳税人办理“最多跑一次清单”范围内办税事项,在资料完整且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前提下,最多只需要到税务机关跑一次。需要注意的是,您的办税事项如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或者提交资料不完整的,则不适用“最多跑一次”。
目前,辽宁省税务局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有194项,建议纳税人优先选择“非接触式”网上办税渠道办理相关业务,实现“一次不用跑”。纳税人到办税缴费服务场所办理相关业务,各地税务机关将积极引导和辅导您优先通过“电子税务局自助办税区”办理有关业务。
今天来为大家介绍辽宁省税务局 “最多跑一次”高频事项办事系列(二十二)

财务会计报告报送

一、申请条件
  实行不同会计准则或制度的纳税人,依照执行的企业会计准则或制度,事先向税务机关备案,并分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定期向税务机关报送财务报告。
二、办理材料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中,尚未执行新金融准则、新收入准则和新租赁准则的纳税人:
序号
材料名称
数量
备注
1
《资产负债表(适用未执行新金融准则、新收入准则、新租赁准则的一般企业)》
1份

2
《利润表(适用未执行新金融准则、新收入准则、新租赁准则的一般企业)》
1份

3
《现金流量表(适用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一般企业)》
1份
除全国千户集团及其成员企业外,其他纳税人不需报送
4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适用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一般企业)》
1份
除全国千户集团及其成员企业外,其他纳税人不需报送
5
《企业会计准则附注》
1份
除全国千户集团及其成员企业外,其他纳税人不需报送
2.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中,已执行新金融准则、新收入准则和新租赁准则的纳税人:
序号
材料名称
数量
备注
1
《资产负债表(适用于已执行新金融准则、新收入准则和新租赁准则的一般企业)》
1份

2
《利润表(适用于已执行新金融准则、新收入准则和新租赁准则的一般企业)》
1份

3
《现金流量表(适用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一般企业)》
1份
除全国千户集团及其成员企业外,其他纳税人不需报送
4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适用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一般企业)》
1份
除全国千户集团及其成员企业外,其他纳税人不需报送
5
《企业会计准则附注》
1份
除全国千户集团及其成员企业外,其他纳税人不需报送
3.已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的金融企业纳税人:
序号
材料名称
数量
备注
1
《资产负债表(适用于已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的金融企业)》
1份

2
《利润表(适用于已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的金融企业)》
1份

3
《现金流量表(适用于已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的金融企业)》
1份
除全国千户集团及其成员企业外,其他纳税人不需报送
4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适用于已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的金融企业)》
1份
除全国千户集团及其成员企业外,其他纳税人不需报送
5
《企业会计准则附注》
1份
除全国千户集团及其成员企业外,其他纳税人不需报送
4.已执行其他新企业准则但尚未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的金融企业纳税人:
序号
材料名称
数量
备注
1
《资产负债表(适用未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的商业银行)》
1份

2
《利润表(适用未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的商业银行)》
1份

3
《现金流量表(适用未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的商业银行)》
1份
除全国千户集团及其成员企业外,其他纳税人不需报送
4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适用未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商业银行)》
1份
除全国千户集团及其成员企业外,其他纳税人不需报送
5
《资产负债表(适用未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的保险公司)》
1份

6
《利润表(适用未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的保险公司)》
1份

7
《现金流量表(适用未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的保险公司)》
1份
除全国千户集团及其成员企业外,其他纳税人不需报送
8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适用未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的保险公司)》
1份
除全国千户集团及其成员企业外,其他纳税人不需报送
9
《资产负债表(适用未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证券公司)》
1份

10
《利润表(适用未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证券公司)》
1份

11
《现金流量表(适用未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证券公司)》
1份
除全国千户集团及其成员企业外,其他纳税人不需报送
12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适用未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证券公司)》
1份
除全国千户集团及其成员企业外,其他纳税人不需报送
13
《企业会计准则附注》
1份
除全国千户集团及其成员企业外,其他纳税人不需报送
5.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纳税人:
序号
材料名称
数量
备注
1
《资产负债表(适用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
1份

2
《利润表_月报(适用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
1份
送期限为月报或季报的纳税人
3
《利润表_年报(适用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
1份
报送期限为年报的纳税人
6.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纳税人:
序号
材料名称
数量
备注
1
《资产负债表(适用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企业)》
1份

2
《利润表(适用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企业)》
1份

3
《现金流量表(适用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企业)》
1份
除全国千户集团及其成员企业外,其他纳税人不需报送
4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增减变动表(适用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企业)》
1份
除全国千户集团及其成员企业外,其他纳税人不需报送
5
《企业会计制度附注》
1份
除全国千户集团及其成员企业外,其他纳税人不需报送
7.执行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的纳税人:
序号
材料名称
数量
备注
1
《资产负债表(适用执行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的单位)》
1份
除彩票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国有林场和苗圃外的执行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的单位
2
《资产负债表(适用执行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的彩票机构)》
1份
执行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的彩票机构
3
《资产负债表(适用执行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1份
执行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4
《资产负债表(适用执行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的国有林场和苗圃)》
1份
执行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的国有林场和苗圃
5
《收入费用表_月报(适用执行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的单位)》
1份
“财务会计制度及核算软件备案报告”中报送期限为月报或季报的纳税人
6
《收入费用表_年报(适用执行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的单位)》
1份
“财务会计制度及核算软件备案报告”中报送期限为年报的纳税人

8.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纳税人:

9.按照会计准则、会计制度等要求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全国千户集团总部:
序号
材料名称
数量
备注
1
《合并利润表》
1份

2
《合并现金流量表》
1份

3
《合并资产负债表》
1份

4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1份

5
《企业会计准则附注》
1份

10.执行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的纳税人:

11.执行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的纳税人:

12.执行个体工商户会计制度的纳税人:

13.执行工会会计制度的纳税人:

三、办理渠道
  1.辽宁省税务局各县区局办税服务厅
  地点详见办税地图:  https://12366.chinatax.gov.cn/bsfw/bsdt/
  2.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电子税务局
  网址:https://etax.liaoning.chinatax.gov.cn/
四、注意事项
  1.纳税人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2.文书表单可在辽宁省税务局网站“下载中心”栏目查询下载或到办税服务厅领取。
  3.纳税人使用符合电子签名法规定条件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纳税人提供的各项资料为复印件的,均需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签章。
  5.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报送财务会计报告的,将影响纳税信用评价结果,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有关规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6.纳税人在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财务报表之前,应进行财务会计制度的备案。
  7.纳税人无论有无应税收入、所得和其他应税项目,或者在减免税期间,均必需依照《征管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按其所适用的会计制度编制财务报表,并按规定的时限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其所适用的会计制度规定需要编报相关附表以及会计报表附注、财务情况说明书、审计报告的,纳税人留存备查,税务机关有其他规定的除外。
  8.纳税人财务会计报表报送期间原则上按季度和年度报送。确需按月报送的,由省税务机关确定。
  9.纳税人经批准延期办理纳税申报的,其财务会计报表报送期限可以顺延。
五、文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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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辽宁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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