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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税辅导】“减证便民”来啦! 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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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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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8-24 17:28:5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唐山税务
标题: 【办税辅导】“减证便民”来啦! 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wNTEzMjk5Mw==&mid=2649117522&idx=3&sn=324ab0c46bbb7c0f37aba943f8eeab44&chksm=8333b4fcb4443dea938d9d408e5c2ecc42f878e05a9aebf671b45ab7b4511cb7ce1159b8c63d#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1-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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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第二套改善性住房,以及棚户区被征收人首次购买改造安置住房,申报享受减征契税政策时,按照规定需提供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结婚证(已婚的提供)等家庭成员信息证明,证明家庭成员情况。纳税人应申请或授权相关部门查询家庭成员信息,具备查询条件的,税务机关取得相关部门传递的信息;暂不具备查询条件的,纳税人可以自愿选择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即签署《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税务机关依据纳税人承诺办理该业务,不再要求提供家庭成员信息证明。纳税人不符合告知承诺制适用条件或者不选择适用告知承诺制的,应当提供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结婚证(已婚的提供)等家庭成员信息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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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第二套改善性住房,以及棚户区被征收人首次购买改造安置住房,申报享受减征契税政策时,按照规定需申请或授权房地产主管部门出具家庭住房情况书面查询结果,证明家庭住房情况符合享受减征契税政策的条件。暂不具备查询条件的,纳税人可以自愿选择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即签署《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税务机关依据纳税人承诺办理该业务,不再要求提供家庭住房情况书面查询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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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面向社会举办的教育机构,其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用于教学的,申报享受免征契税政策时,按照规定需提供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劳动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核发的办学许可证,证明纳税人具有社会力量办学资质。纳税人可以自愿选择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即签署《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承诺在6个月内取得办学许可证。税务机关依据纳税人承诺办理该业务,并要求纳税人在承诺的期限内(不超过6个月)补充提供办学许可证。纳税人不符合告知承诺制适用条件或者不选择适用告知承诺制的,应当提供办学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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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申报抵免境外所得税收时,按照规定需提供具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有关分支机构审计报告,税务机关通过审计报告掌握纳税人申请境外税收抵免当年境外分支机构的有关情况,进而判断纳税人是否准确计算境外税收抵免金额。纳税人可以自愿选择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即签署《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税务机关依据纳税人承诺办理该业务,不再要求提供分支机构审计报告。纳税人不符合告知承诺制适用条件或者不选择适用告知承诺制的,应当提供分支机构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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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申报享受税收饶让抵免时,按照规定需提供本企业及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外国企业在境外所获免税及减税的证明或披露企业在境外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有关审计报告,税务机关通过上述证明材料掌握纳税人申请境外税收抵免当年本企业及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外国企业在境外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情况,进而判断纳税人是否准确计算境外税收抵免金额。纳税人可以自愿选择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即签署《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税务机关依据纳税人承诺办理该业务,不再要求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纳税人不符合告知承诺制适用条件或者不选择适用告知承诺制的,应当提供上述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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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居民企业股权转让选择特殊性税务处理,按照规定需将相关部门核准企业股权变更事项证明资料提供主管税务机关备案。税务机关通过该证明,对非居民企业股权转让中涉及的股权变更事项,以及该变更事项已由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核准的情况进行核查。纳税人可以自愿选择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即签署《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税务机关依据纳税人承诺办理该业务,不再要求提供相关部门核准企业股权变更事项证明资料。纳税人不符合告知承诺制适用条件或者不选择适用告知承诺制的,应当提供相关部门核准企业股权变更事项证明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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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宁波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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