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北京市妇女联合会 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北京市妇女联合会关于印发《北京市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管理办法》和《北京市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京财金融[2018]1911号
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北京市妇女联合会关于印发《北京市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管理办法》和《北京市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京财金融[2018]1911号
全文有效
2018-08-17
各区财政局、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区妇女联合会、辖区内各商业银行、各相关担保机构: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 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实施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创业就业工作的通知》(银发〔2016〕202号)、《财政部<关于印发<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金〔2016〕85号)、《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做好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工作的通知》(财金〔2018〕22号),《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市财政局 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关于北京市实施创业担保贷款促进创业就业工作的通知>》(京人社服发〔2017〕246号),我们制定了《北京市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管理办法》和《北京市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资金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1.《北京市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管理办法》
2.《北京市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资金管理办法》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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