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秒懂税务|符合条件软件企业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所退还的税款,是否征收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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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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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8-19 05:05:1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襄阳税务
标题: 秒懂税务|符合条件软件企业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所退还的税款,是否征收企业所得税?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I3Njk1NDQwOQ==&mid=2247502474&idx=5&sn=199b8d21c5b2adc11751a2e20f5dbeb1&chksm=eb6f26ccdc18afda47d0f97a9c2be9d43daefbc0f58eefc9a6d004b1c4124a0cbddbe4c76dcc#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1-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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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符合条件软件企业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所退还的税款,是否征收企业所得税?

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27号)规定:“五、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规定取得的即征即退增值税款,由企业专项用于软件产品研发和扩大再生产并单独进行核算,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仙桃市税务局
编辑:国家税务总局襄阳市税务局
  纳税服务中心(税收宣传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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