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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看过来,疫情期间办税热点问题解答专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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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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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8-18 01:30:3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南京税务
标题: 快看过来,疫情期间办税热点问题解答专场~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jM5NTkxNDU5Nw==&mid=2650638468&idx=1&sn=b1de312e8e40474c890b3d898dffd225&chksm=bef81e8e898f97984d54b0fbdd34d287f07af33814345083c8ab4ace8764f525d2191ca2b78b#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1-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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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间
办 税 热 点 问 答
01
疫情防控居家隔离期间,若出现增值税申报比对异常,如何解决?
您可通过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增值税申报比对异常处理】功能对比对异常的相关情况进行详细说明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线上提交增值税申报比对异常处理申请,无需到办税服务厅现场办理。

02
疫情防控居家隔离期间,无法到现场办理软件即征即退退税,如何处理?
您可通过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一般退(抵)税管理——入库减免退抵税——电子退税申请】功能提交退税申请,无需到办税服务厅现场办理。

03
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如何备份数据,如何恢复数据?
备份:打开要备份数据的软件,点击左侧【系统设置——系统管理——备份恢复】,点击【备份设置】,选择【备份到选择路径】后点【选择】可以自行设置路径,然后点击左上角【备份】,提示【备份成功】即可。
恢复:若备份文件是“Backup_ALL_ALLDBFILE_时间.dat”,请按下面步骤恢复:
(1)备份的文件放在桌面上,方便您恢复时查找。然后以任意一家企业登录软件:点击左侧【系统设置——系统管理——备份恢复——恢复设置】,选择桌面上的备份文件,点击左上角【恢复】按钮;
(2)退出软件,提示【数据库还原成功】即可一次性恢复备份文件中的全部单位。
(注意:若备份的是“ITSKHDData”等文件,需要在安装目录下恢复。)
提醒:如果要恢复的软件里有录入数据,一定要先备份出来再恢复,因为恢复后会把软件里的数据覆盖。

04
长三角以外的地区,如何办理跨区域涉税事项税款预交业务?
可邮寄资料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具体资料: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预缴税款表》,个税核定征收需要《异地施工单位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申请》、工程施工合同。

05
疫情防控居家隔离期间,代开发票作废如何处理?
将已开具发票的所有联次寄回到主管税务机关。自助机代开的增值税发票目前只能红冲不可作废。

06
疫情防控居家隔离期间,代开增值税发票,需要红冲,如何办理?
增值税专用发票:(1)如代开专用发票尚未交付购买方,以及购买方未用于申报抵扣,将发票联及抵扣联退回。(2)如代开专用发票已交付购买方的,购买方填开并经税务机关系统校验通过的《信息表》。

增值税普通发票:不符合作废条件或不能按作废处理的,退回代开普通发票全部联次或退货折让书面证明(加盖购货方单位印章或财务专用章)。
按情况邮寄资料至主管税务机关,处理完成后会邮寄给纳税人。

07
增值税、附加税费申报表整合后,《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五)》(附表五)灰化无法填写?
附表五灰化解决方法↓↓↓
文件依据:《关于增值税消费税与附加税费申报表整合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0号)。
填表顺序:
一般纳税人:附表1→附表3→附表1→附表2→主表→附表4→主表→增值税减免税明细表→附表5→主表;
小规模纳税人:主表→附表1→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主表→附表2(附加税费情况表)→主表;
涉及到应税服务差额扣除的纳税人,还需填写《应税服务减除项目清单(差额征收资格纳税人适用)》。

08
8月17日后还可以在开票客户端远程汇总上报和返写清卡吗?
自8月17日起,如果您尚未通过开票客户端汇总上报2021年7月所属期开票数据,可能会出现无法继续领用和开具增值税发票的情况,请您不用担心,您仍可通过开票客户端进行线上远程汇总上报,并在完成增值税申报且比对相符后远程实现税控设备的返写清卡,您在税控设备完成返写清卡后即可继续领用和开具增值税发票,无需到办税服务厅现场办理。

09
2021年8月3日开始南京市江宁区税务局和南京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暂停对外办公,自助办税区是否对外开放领票业务和代开发票业务?
按疫情防控要求设置的临时自助办税区,在工作日上班时间正常对外开放。

10
个体工商户纳税人,因疫情防控,不便到税务局办理银税三方(委托)划缴协议,如何解决?
可电话联系主管税务机关提供纳税人识别号以及银行卡信息。主管税务机关登记信息后,将银税三方(委托)划缴协议邮寄给纳税人。之后纳税人携带银税三方(委托)划缴协议到银行办理最终的验证。

11
疫情防控居家隔离期间,如何办理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初始发行?
企业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办税人需要完成实名认证
发行税务UKey:联系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登记,待发行完成后会将UKey邮寄给企业。
发行金税盘/税控盘(以下简称“税控设备”):将税控设备邮寄到主管税务机关,待发行完成后会将税控设备邮寄给企业。

12
疫情防控居家隔离期间,如何注销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
您可将以下资料邮寄至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注销: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增值税发票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注销发行登记表》、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提醒:空白发票需要作废并验旧,所有纸质资料需加盖企业公章。

13
财产和行为税逾期未申报,电子税务局无法补申报,是否可以邮寄办理?
可以。

14
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企业版)海关缴款书如何勾选认证?
(1)对于单抬头海关缴款书,系统将根据企业档案信息自动清分下发,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进行勾选认证;
(2)对于双抬头海关缴款书或无法清分下发的单抬头海关缴款书信息,需要纳税人在“海关缴款书采集”模块上传或录入海关缴款书相关信息,即采集第一联信息,系统会根据您录入的第一联信息与海关传递的第四联信息进行稽核比对,系统自动下发稽核相符的海关缴款书全票面数据,您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进行勾选认证。

15
申报增值税,提示未获取到进项发票信息?
出现该提示,一般是纳税人在综合服务平台勾选发票后,没有确认。登录综合服务平台确认后,增值税报表需要数据初始化。建议等待一段时间后再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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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南京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
审核:南京市税务局货物和劳务税处、纳税服务处、征管和科技发展处
编发:南京市税务局纳税服务和宣传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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