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秒懂税务|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的新办纳税人,发现当月开具的一张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的金额填错了,可以作废重开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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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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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8-17 21:56:2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鄂州税务订阅号
标题: 秒懂税务|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的新办纳税人,发现当月开具的一张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的金额填错了,可以作废重开吗?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g4MTE0ODY1Nw==&mid=2247494258&idx=4&sn=37df01d9814f6a7a282d53f014d8f039&chksm=cf68fdecf81f74fac831c82705c0f07cd2b34b06feb93efc5587795c6f5e56673be561c9b860#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1-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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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的新办纳税人,发现当月开具的一张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的金额填错了,可以作废重开吗?

答:不可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常见问题答复口径(业务篇)》明确,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以下简称“电子专票”)的载体由税务机关监制的增值税纸质专用发票转变为符合税务机关规定格式的电子文件,一旦开具无法作废。如您发生开票有误的情形,可以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新办纳税人中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有关事项的公告》(2020年第22号)第七条的规定,先开具红字电子专票进行冲回,再按照正确的金额重新开具一张蓝字电子专票即可。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仙桃市税务局
审核: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货物和劳务税处
编辑: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纳税服务和宣传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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