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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细服务!金砖国家投资税收指南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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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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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8-17 03:00:5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厦门税务
标题: 精细服务!金砖国家投资税收指南来了~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5NzAxODIwMQ==&mid=2652387431&idx=2&sn=d4d6f8f9fddb3da62929287334fb2bc9&chksm=8b4bd051bc3c5947ceaf376e81b78177e2a5a4d9fee1c41a74c13b02085992932fec912ec86e#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1-08-16
二维码: -



为了主动指导投资金砖国家企业用好税收协定,为有关“走出去”企业了解税收政策和解决涉税争议、消除税收壁垒,切实提升对与金砖国家有密切经贸联系企业的税收服务,近日,市税务局与市金砖办共同主办了一场特殊的赠书仪式~



一起来看看活动现场吧~


林苏滨
市税务局总会计师
我们牢记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的嘱托,立足“国家所需、厦门所能、金砖国家所愿”,聚焦政策协调、企业发展、人才培养和项目开发等领域,不断提升依法治税和优质服务的水平,不断深化营商环境建设,对照世界最先进的管理服务标准,推进厦门企业“走出去”投资金砖国家,推动新工业革命伙伴关系行稳致远,互利共赢,为“一带一路”建设做出先行示范。


黄峰
市金砖办常务副主任
鼓励企业特别是本地企业“走出去”,到金砖国家寻求发展,促成合作,是金砖创新基地建设的目的之一。《中国居民赴金砖国家投资税收指南》对于想投资“金砖”的企业是非常有用的工具,感谢市税务局对金砖创新基地工作的大力支持。






为了帮助企业快速掌握金砖国家的税制特点,厦门税务组织编印了《中国居民赴金砖国家投资税收指南》!市税务局张曙东局长、林苏滨总会计师与市金砖办黄峰常务副主任共同向与金砖国家密切往来的25家企业代表赠书~
那么
这是一本什么样的书呢?

《税收指南》以投资信息为核心,涵盖了金砖国家的整体营商环境、主要税种、征管制度、双边税收协定、投资涉税风险及税收争议解决等多方面内容,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也有一定的操作性。通过《税收指南》,企业能够快速熟悉金砖国家的基本税收信息,有效解决企业税收信息不对称的问题,既减轻了企业税收遵从成本,又给企业提示了相关税收风险,有助于增强企业到金砖国家投资的信心和底气!
福利来袭

如果对这本书感兴趣的话,可以在本周五前在评论区留言你感兴趣的国别和贵公司(限厦门)的全称、地址和联系方式,我们将把《指南》寄给您噢~之后如果您还有相关需求,可以联系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噢~

【企业声音】

朱著香 万里石副总裁、财务总监
企业“走出去”最担心的就是税负成本及税务风险。有了这本《税收指南》,我们的心安定多了。企业每一次"走出去"之前,市税务局和思明区税务局的业务专家都会主动帮助我们分析和研究东道国的相关税收法规及税收协定条款,并进行税务测算,评估税收风险,能很大程度上减少我们的税收风险,让我们在"走出去"的路上走得更安全。

姚明织带等参会企业也纷纷表示,对此次赠书活动表示由衷的感谢,将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详细了解投资国的税收政策,依法纳税,规避税收风险。

暖心服务
编印《税收指南》并举办赠书仪式,是厦门税务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落实精细服务要求的生动缩影,也是服务金砖国家新工业革命伙伴关系创新基地的具体行动之一。围绕精准服务“金砖”企业,厦门税务还采取了哪些有益举措,一起来看看吧!
聚焦服务对象,实施精准定位。厦门税务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推进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落实为契机,在建立“金砖”企业清册的基础上,利用税收、社保大数据密切监测企业的经济运行状况,开展企业涉税需求和投资情况问卷调查及实地走访调查,形成资料动态分类的档案式管理,实现对企业的精准画像~
丰富服务渠道,积极争取政策。根据在厦“金砖”企业经营规模、缴纳税款等因素进行分级分类筛选,安排税务业务骨干对接重点税源企业,畅通税企互动平台、微信公众号、税企QQ群、门户网站四条渠道,兑现政策帮扶。同时,加强与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的沟通,积极向上争取优惠政策~
打造服务团队,提升服务质效。厦门税务汇集税收各方面骨干人才,成立金砖税收服务团队、“护航外贸 助力发展”党员突击队、“纳税人需求快速响应”党员突击队等,建立和完善“金砖”企业诉求响应机制,使“金砖”企业更便捷更准确地享受税收协定各项待遇~

常见问题
一、“走出去”企业如何享受税收协定待遇?
“走出去”企业在境外享受税收协定待遇,应向主管其所得税的县级税务机关申请开具《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中国居民企业的境内、境外分支机构应由其中国总机构向总机构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合伙企业应当以其中国居民合伙人作为申请人,向中国居民合伙人主管税务机关申请。
二、“走出去”企业遇到跨境税收争议该怎么办?
“走出去”企业和个人若在境外与当地税务机关产生税收争议或遭遇不公平税收待遇时,可以向国内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启动相互协商程序,由双方国家(或地区)的税务当局相互磋商解决企业的税收争议或不公平税收待遇。
三、“走出去”企业存在跨境关联交易风险吗?
“走出去”企业通常会与境外关联公司在货物、劳务、特许权使用费、技术转让、股权等方面发生关联交易,由此取得的跨国所得在不同税收管辖权国家(或地区)间的分配将会影响到各相关国家(或地区)的税收权益。跨境关联交易应符合独立交易原则,否则企业可能面临相关税务当局的反避税调查。

  来源:厦门税务
供稿:办公室 国际税收管理处
编发:办公室 纳税服务和宣传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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