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政策您了解吗?自2021年4月1日起,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的(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下同),免征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5万元,但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15万元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免征增值税。
另外,还可以根据实际经营情况选择实行按月纳税或按季纳税。预缴地实现的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的,当期也无需预缴税款……这么多优惠政策,拿起小本本,点击下方微视频,一起学习了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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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发:河南税务新媒体
责编:安亮亮 徐方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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