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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领发票范围 #
可在网上申领的增值税发票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三联及六联版、增值税普通发票二联及五联版、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超限量领购发票用量也可以网上申领。
# 申领方式 #
1.“深圳税务服务号”微信公众号申领
已实名认证的购票人(注意:当前实名认证人为该企业法人或购票员才能进行领购发票申请)可以通过微信公众号“深圳税务服务号”办理,路径:公众号菜单栏“我要办-微信税务局-发票领购”,发票由顺丰速运邮寄,邮资到付,签收时需由购票人或者法人持身份证实名签收。通过微信申领增值税发票,纳税人当天申请当天发货不延迟,配送全程可跟踪。顺丰收取资费标准为:首重(1公斤及以内)15元,续重(每1公斤或其零数)2元。邮寄业务咨询热线:83898370(东鹏配送中心)。
2. 增值税发票开票软件(金税盘、
税控盘、税务ukey)申领
纳税人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票系统)提交领用发票申请(系统将自动验旧已开具发票),提交申请时,纳税人可以选择“自行领取”或“快递配送”。纳税人收到纸质发票后,通过“新系统”确认无误后,及时下载领用发票的电子信息。
(网上申领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税务机关审核成功后,可直接在开票系统下载,不需到税务机关办理。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需到税务机关下载使用。)
(1)选择“自行领取”的,纳税人应持“经办人身份证明”到我局各办税服务厅发票发放窗口领取发票,无需带金税盘(或税控盘),也无需在前台验旧发票。
(2)选择“快递配送”的,发票由EMS快递送达,快递费用在签收邮件时由纳税人自行支付,EMS收取资费标准为:首重(1公斤及以内)15元,续重(每1公斤或其零数)2元。纳税人接收邮寄发票地址、收件人信息应与在我局登记的信息一致,不允许委托代收;收件人签收时应提供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并由邮政人员对身份证读取信息及拍照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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