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3 项行动计划:转让定价同期资料和分国信息披露指引
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行动计划第十三项行动确认为了有效的解决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问题,向税务机关提供可用于转让定价风险评估和审查的充足资料、提升信息透明度是十分关键的。本文件包括了修改后的转让定价文档标准以及分国信息披露表,该表要求披露跨国企业集团收入、获利和纳税在全球范围的分配情况,以及跨国企业集团各成员实体所在国经济活动等信息。
分国信息披露表要求跨国企业每一年度、申报其在有商业运营的每一税收管辖区内的收入、所得税前利润、已纳所得税、计提所得税等信息。分国信息披露表还要求跨国企业按税收管辖区,申报其全部雇员、资本、未分配利润、有形资产等信息。最后,分国信息披露表要求跨国企业确认在某税收管辖区内进行商业活动的集团所有成员实体和这些成员实体所从事商业活动的性质。
对跨国企业转让定价文档的指引要求通过核心资料,向税务机关提供概括性全球运营信息和转让定价政策;核心资料应该提供给所有相关国家税务机关。同时,该指引还要求基于交易的转让定价文档应该以本地资料的形式在各个国家分别准备。本地资料应该确认相关关联交易、交易涉及金额以及企业对于这些交易所作的转让定价分析。
上述三个文档(分国信息披露表、核心资料和本地资料)要求纳税人阐述一致的转让定价立场,当被综合使用时能为税务机关进行转让定价风险评估、确定如何分配税务调查资源提供有用信息,以及在需要进行税务调查时提供税务调查开始所需的信息。这些信息应该能够协助税务机关更容易的判断纳税人是否通过转移定价和其它操作,人为地将大量收入转移至税收优惠的环境。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活动参与各国均同意,新的信息申报要求及所提倡的信息透明度,为认识、控制、解决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问题做出了贡献。
各项文档的具体内容体现了为了平衡税务机关对信息的需求、解决对信息不合理使用的担忧、以及企业的合规成本和负担等方面的关注所做出的努力。某些国家可能通过不同的方式达到这一平衡,即除了核心资料和本地资料所披露的在其税收管辖区内的企业和相关交易信息外,还要求分国信息披露表披露其它交易信息,包括关联企业利息支付、特许权使用费和关联服务费。持这些观点的国家主要来自新兴市场,如阿根廷、巴西、中国、哥伦比亚、印度、墨西哥、南非和土耳其。他们指出在风险评估阶段需要这些信息;但是由于跨国企业集团总部往往位于国外,相关信息的获得一直较为困难。其它国家则支持本文件所阐述的方法,认为已经达到了一个合理的平衡。鉴于以上所有观点,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活动参与各国被要求审阅这些新规则的实施,并在2020 年前,重新评估是否需要对文档的内容做进一步修改,如要求披露不同数据或其它信息。
有效地执行新的申报标准和规则十分重要。接下来几个月的工作会针对最合理的所需信息的申报方式以及相关资料如何在税务机关间分享开展。 相关工作会适时关注如何保护所需信息资料的保密性,相关国家如何及时分享信息,以及其它相关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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