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395
  • Tax100会员 33291
查看: 268|回复: 0

虚开发票走逃?企业法人代表“投案自首”!

1万

主题

1万

帖子

1万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19489
2021-8-13 03:30:3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厦门税务
标题: 虚开发票走逃?企业法人代表“投案自首”!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5NzAxODIwMQ==&mid=2652386787&idx=3&sn=88b57b2cc5fa3e8debcc93c4912f1ac2&chksm=8b4bddd5bc3c54c3851259c817e7c0837a00f30f604476ec21911382f201276fc3a86568f18e#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1-08-12
二维码: -


万万没想到啊!
虚开发票居然还会影响我
贷款和出国?
生活太不方便了!



  近日,厦门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查处的一户虚开发票走逃企业的法人代表主动上门联系,称自己近日想要去银行贷款却被告知不予办理想出国游玩却被限制出境,这是怎么一回事呢?


事件起因
2020年4月,第二稽查局接到线索依法对一户服装制造企业进行检查。
发现该户企业
短期大量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后
直接走逃失联不申报,
拒不缴纳税款。
  第二稽查局依法对该户企业进行处罚,并将其列入税收违法“黑名单”。

事件结果
失联6个月之后,该户企业的法人代表主动联系第二稽查局“自首”,表示愿意配合税务机关的检查。
  原来是因其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被税务机关列入税收违法“黑名单”向社会公布,使得该企业法人代表在银行贷款、出国出境等方面处处受限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后
还想一走了之?
34个部门等着你!

税法科普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属于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税务机关除了对该户企业进行罚款、移交公安追究刑事责任外,还将根据《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信息公布办法》向社会公布案件信息,同时根据《关于对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合作备忘录(2016版)》,将违法信息推送其他33个部门实施联合惩戒。

1、企业违规,法定代表人和负有责任的会计要公示
  税务机关将向社会公布案件信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经法院裁判确定的实际责任人、经法院裁判确定的负有直接责任的财务人员、团伙成员的姓名、性别及身份证号码将被税务机关向社会公布给所有人查阅。

2、纳税信用将被降为D级,处处受限
  被公布的企业纳税信用级别直接判为D级,在发票申领、出口退税等方面都会受到限制,甚至关联到多户经营的其他企业;还将被列入重点监控对象,提高监督检查频次,发现有税收违法违规行为的,不得适用规定处罚幅度内的最低标准。

3、税务违规纳入征信,贷款、出国麻烦了
  税务机关可联合公安部门对特定严重失信人采取一定期限的阻止出境措施,同时税务机关可将公布的重大违法案件信息供金融机构融资授信参考,失信人贷款、买房买车、投资都会难度重重。除此之外,失信人在证券期货市场部分经营、取得政府供应土地、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获得荣誉、安全许可、生产许可、从业任职资格、资质审核等方面都将受到限制或禁止。

稽查提醒
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诚信经营,依法纳税!

   来源:厦门税务
供稿:第二稽查局
编发:纳税服务和宣传中心

720_1628796639647.jpg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