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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松办】“主附税合并申报”操作指南——消费税及附加税(费)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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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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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8-12 12:05:1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天津滨海税务
标题: 【轻松办】“主附税合并申报”操作指南——消费税及附加税(费)申报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U3NTc1NTU4Mg==&mid=2247511655&idx=3&sn=307ea72f3bb3f6120ffeda633a4412c9&chksm=fd1caa36ca6b2320193bab1e4bd98cea8a7af8c39a845dd1df828cf6f6a23c1ada6c1630934b#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1-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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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税合并申报

操作说明
消费税及附加税(费)申报


#1

登录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电子税务局,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消费税及附加税(费)申报】。

#2

在右边显示对应税种列表。

在该页面可以选择切换申报月份,如果需要进行初始化可以点击“重置清册”。
#3

点击对应报表后的“填写申报表”按钮进入报表填写页面。

调整后的报表表样如下图所示:







?左右滑动查看更多?
该页面左边是对应的报表明细,可以选择对应的报表进行填写。

右侧提供的功能按钮:
暂存
保存网页上的内容,不展示校验信息。
保存
保存填写后的数据,展示校验信息。
重置当前报表
删除已填写的当前表数据。
全部重置
删除当前税种所有报表的数据。
提取数据
重新提取初始化和表间数据信息。
申报
用于申报已填写的报表数据。
导入
自行编写代码导入。
导出
导出代码提供导入用。
#4

填写完成后,点击“申报”按钮,系统提示申报成功,完成本次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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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天津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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