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489
  • Tax100会员 33098
查看: 422|回复: 0

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是年(会计年度)应征增值税销售额500万元及以下?还是连续12个月销售额500万及以下。请问是会计年度的“年”?还是连续12个月的“年”?

1009

主题

1235

帖子

1251

积分

特级税友

Rank: 6Rank: 6

积分
1251
2021-8-12 10:00: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是年(会计年度)应征增值税销售额500万元及以下?还是连续12个月销售额500万及以下。请问是会计年度的“年”?还是连续12个月的“年”?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5617

主题

1万

帖子

1万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11706
2021-8-12 10:00:00 | 显示全部楼层
答: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通知》(财税〔2018〕33号)第一条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500万元及以下。”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3号)第二条规定:“增值税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以下简称‘规定标准’)的,除本办法第四条规定外,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本办法所称年应税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或四个季度的经营期内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包括纳税申报销售额、稽查查补销售额、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以下简称“应税行为”)有扣除项目的纳税人,其应税行为年应税销售额按未扣除之前的销售额计算。纳税人偶然发生的销售无形资产、转让不动产的销售额,不计入应税行为年应税销售额。”
上述文件规定的年应税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或四个季度的经营期内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包括纳税申报销售额、稽查查补销售额、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